江苏男子不满妻子出轨,妻子趁他睡着后,将他密封在水泥中

珊凌家居设计 2023-05-26 09:52:55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的妻子为了能够与别人私奔,亲手杀害自己的丈夫,还有的丈夫厌倦妻子的啰嗦,直接将妻子碎尸。

可我们今天要介绍的这个案件更是离奇,案件的当事人王某是顾某的妻子,两人的感情一开始很好,后来王某出轨了。

而王某出轨的对象不是英俊高大的男人,是一个很酷的女孩子,本身同性之间的感情就不被人们看好,大部分人认为同性恋存在心理问题。

王某和出轨对象缪某还联合起来将顾某给害死,两人先是哄骗顾某吃下安眠药,然后趁他睡着的时候,将他活活密封在水泥里面窒息而死。

这样的做法让人不寒而栗,王某与顾某之间到底有怎样的问题能让王某不顾一切也要杀害自己的丈夫。

如果只是想要与缪某在一起,直接与王某离婚,然后与缪某远走高飞不就好了吗,还值得大动干戈将顾某杀害吗?

暗生情绪,王某与缪某一共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王某和丈夫顾某结婚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大家都知道女人二婚的选择是非常有限的,很难再找一个样样都好的男人。

所以,为了能够找一个人过日子,王某就和自己心里有些看不上的顾某在一起了,顾某为何被王某看不上呢?

这是因为他没有男子气概,身形矮小还伴有残疾,顾某与王某结婚的时候是第一次迈入婚姻的殿堂,因为之前没人愿意与他结婚。

所以,这份婚姻对于顾某来说是非常珍惜的,但是对于王某来说是凑活过日子,两个人从一开始的心态就不一样。

不过,两人刚结婚的时候还比较甜蜜,因为顾某属于暖男类型,他会记得王某的生日,还会给王某准备一些力所能及的小惊喜。

王某有时候想嫁一个这样的男人也挺好的,毕竟比那些吃喝嫖赌,一点也不关心家务事的男人强多了。

如果缪某没有出现的话,王某或许可以跟着顾某过一辈子,而两人的婚姻出现危机,就是在顾某外出打工的时候。

现在的农村人大多选择出去打工,因为在家里务农赚的少,没有办法养活一家老小,给家人提供好的生活。

所以,在两人结婚一年之后,顾某也选择外出打工,王某则在家里照顾家庭,顾某每个月发工资都会给王某寄回来。

长时间的分离让王某感觉到内心孤独,做什么都没有精神,有一天,她买菜回家,发现了一家水果店,以前倒是没有注意。

王某走了进去,这家水果店的东西非常新鲜,王某拿起一个甜瓜闻了闻,身旁一个女人说道“这瓜被美女拿起来了,准甜”。

王某顺着声音看过去,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个酷酷的女人,和其他的“贤妻良母”不太一样,这时这个女人开口说道,“我姓缪,是这家店的老板,不是老板娘哦,以后欢迎美女常来”。

于缪某的短暂相遇让王某感觉得心情舒畅,从这之后,她就经常来缪某这里买水果,而缪某的一些言论也让她觉得新奇。

比如,缪某会说男人都是没用的东西,我们女人既可以当妈又可以当爸,完全不需要男人等等,王某会觉得这些话很有道理。

其实,王某在不知不觉中被缪某给洗脑了,她开始有了厌男的思想,其实很多女同性恋并非是喜欢同性,而是讨厌异性。

王某厌男的情绪产生之后,缪某开始展现自己的魅力,慢慢地,王某便觉得和女人在一起也没什么不好,两个女人什么都可以做。

就这样,王某和缪某从普通的朋友演变成了情侣,甚至无视他人,开始当众有些亲密举动,大家也就渐渐得知这两人的关系了。

出轨被发现,两人为了在一起直接杀掉顾某

其实,如果王某和缪某注意一点自己的言行举止,他们的关系很难被其他人撞破,毕竟女生和女生之间亲密是很正常的现象。

可是,她们两个人完全不注意自己的行为,当众搂搂抱抱,做出一些逾矩的举动,让大家都对她们指指点点,顾某也发现了端倪。

比如说,王某总是一脸娇羞地看着缪某,缪某也会趁顾某不注意给王某一个飞吻等等,这些举动就像是热恋中的小情侣。

顾某从心底里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他更愿意欺骗自己两人只是普通朋友,但是怀疑之心一旦种在种子,就要发出萌芽。

为了验证这种猜想,顾某隐瞒了自己回家的时间,结果,他真的抓到了现行,他简直不敢相信,更不知道如何处理。

他先是自己冷静了一会,又与王某开始了一场谈话,顾某本想劝回王某,但没想到王某油盐不进,被缪某鬼迷心窍了。

他说王某说:“如果你们可以断干净,那我可以当什么也没发生过,咱俩还过自己的日子。”

王某其实有一点被丈夫说动,但可能是爱情之火在心里燃烧,她看着自己眼前的丈夫,竟然感觉到有一丝丝的恶心,她说到:“我已经爱上她了,不可能再与你和好如初了,我们还是分开吧。”

可顾某不甘心,他不想放弃自己来之不易的婚姻,就将王某关在了家里,可他没有想到这一举动给自己找来了杀身之祸。

王某和缪某趁顾某不注意,又凑到一起,这次,她们不仅是在一起谈恋爱,还在一起准备了杀人计划,她们单纯地以为没了顾某,她们就能在一起了,可以说,这两个人的思想也有一定的问题。

按照计划,缪某负责购买药物,王某负责实施第一步,即让顾某喝下药物陷入昏迷,然后缪某负责后续操作,即掩埋尸体,将尸体密封在水泥中。

就这样,顾某失去了自己的生命,王某和缪某也成为了杀人凶手,被警察逮捕了,她们最终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法律分析:《民法典》中的“出轨”包括出轨同性吗?

这个案件与普通的案件相比只有一个特殊之处,那就是王某出轨对象是一个女生,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同性恋。

从《刑法》角度思考,无论王某的出轨对象是男是女,她都不能以杀人为代价为自己的感情开辟道路。

《刑法》上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就是行为人以故意杀人的目的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因此王某是肯定触犯了《刑法》的。

但是,我们换一个角度思考,即从《民法典》的角度思考,王某出轨于同性的行为是否属于《民法典》上的“出轨”呢?

首先,我们来看《民法典》是如何规定出轨的,《民法典》在婚姻一编的两个法条里规定了“出轨”的内容。

第一个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离婚情形当中,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下列情形的第一款即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第二个出现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条款里,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这两个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夫妻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那么另一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这里的重婚和与他人同居和我们口中的出轨有一定区别,也就是说,法律上对出轨的定义较为严格,只有重婚和与他人同居才能称为出轨,重婚是指多次登记婚姻,与他人同居是指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关系。

如果达不到这两个条件无法称之为出轨,也就没有办法有这个原因与对方离婚,解释完这一法条之后,我们来看本文中的问题,即与同性出轨能够达到《民法典》的出轨要求。

首先能够肯定的是,与同性肯定无法登记婚姻,不会出现重婚的现象,因为我国法律要求的登记结婚的标准是男女双方,同性无法达到这个要求,而另外一个与对方同居是没有限制性别的。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一方与同性同居,达到了稳定生活的状态,那么理论上是可以达到法律上的出轨标准的。

只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判断与同性同居达到稳定生活状态是出轨还是正常的交往,一方在举证的时候,很难找到同性出轨的证据。

综上所述,《民法典》上的“出轨”对象在理论上可以包括同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被出轨一方很难提供证据证明两人的感情。

接着,我们再来看第二个法律规定,即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有过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这里的过错包括没有履行忠诚义务或者有家暴、遗弃行为等情况,所以,也包括出轨。

这里的出轨不要求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只要达到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出轨,即精神出轨或肉体出轨就可以主张对方少分财产。

因此,这个法律上的出轨也不限制性别,它主要强调的是一方的过错,不论是出轨男人还是女人,都是没有履行夫妻双方的忠诚义务,便都属于过错方,过错方就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上的规定,我们可以发现,法律中对于“出轨”对象的规定是不限制性别的,法律主要保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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