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凯名誉权案胜诉造谣者公开登报道歉

雪姐剪辑 2025-04-14 14:57:03

近日,青年艺人王俊凯诉祁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迎来新进展。法院判决被告祁某某构成名誉权侵权,需在指定媒体刊登致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2025年4月12日,被告祁某某在法院指定的媒体平台发布致歉声明,就其此前在社交媒体上散布关于王俊凯的不实言论公开道歉。

经法院审理查明,祁某某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通过社交平台发布涉及王俊凯“假唱”“恋情”等虚假内容,相关不实言论迅速扩散,对王俊凯的社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并误导公众认知。

祁某某在致歉声明中承认:

未经核实发布关于王俊凯的虚假信息

传播“假唱”“恋情”等不实内容

侵害王俊凯名誉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祁某某表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承诺今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传播不实信息,并向王俊凯及公众致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网络用户发布不实信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可能涉嫌诽谤罪,需承担刑事责任。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位网民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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