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试水空置房物业费打折,湖州是否会跟进?最新回复来了

湖楼 2025-03-10 11:02:22

近来一段时间,全国不少地方出台空置房物业费打折新政,引发热议。

湖州的周边城市,如江苏省的苏州和常州,已先行探索空置房物业费打折超过了十年的时间。有人称:如果业主长时间没有入住,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量是有所减少的,物业费存在打折的空间,这也符合公平原则。但与此同时,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也一直陷入“缺乏上位法依据”的争议中。

事实上在湖州,也经常有人建议空置房物业费打折,认为这有利于减轻居民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近日,在答复网友反馈时,湖州住建局表示:地方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未实际入住使用,减免物业费用,缺乏上位法依据,实践中也比较难作,容易引发纠纷,地方性法规对此不宜直接作出规定。目前湖州暂未出台相关政策。

▼反馈&答复全文

网友反馈:建议减免空置房物业费。我是湖州市的一名普通居民,长期关注我市房地产市场动态与居民生活成本相关问题,在此,我诚恳地提出关于在湖州市实施减免物业费政策的建议,希望能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减轻居民负担贡献一份力量。当前,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形势较为严峻,我市作为二线以下城市,也深受影响。房屋成交量持续低迷,出租率不断下降,许多居民面临着房产闲置却仍需承担高额物业费的困境。这不仅加重了居民的经济负担,也对房地产市场的复苏形成了一定阻碍。值得关注的是,全国已有多地针对这一问题出台了切实有效的政策,江苏省镇江市对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住宅物业费实施打折优惠;兰州、青岛、无锡等众多城市也纷纷响应,出台类似政策。其中,苏州市、常州市等地早在2014年便开始施行空置房物业费七折优惠政策,至今已成功推行10余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既减轻了业主的经济压力,又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湖州市若能借鉴这些城市的成功经验,实施减免物业费政策,将带来诸多积极影响:

1. 减轻居民负担:对于拥有闲置房屋的业主而言,减免物业费能够直接降低他们的生活成本,释放更多资金用于其他消费,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2. 促进房地产市场复苏:优惠政策可以增强购房者的信心,吸引更多潜在购房者进入市场,同时也有利于房屋出租,从而活跃房地产市场,推动经济发展。

3. 提升社区和谐度:合理的物业费政策能够减少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费用问题产生的矛盾,促进双方关系和谐,共同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为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建议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充分考虑以下几点:

1. 明确减免条件:例如,可规定房屋连续空置达到一定时长(如6个月或12个月)的业主可享受物业费减免优惠。

2. 确定减免幅度:参考其他城市经验,结合湖州市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减免比例,如七折或八折。

3.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政策执行,避免出现违规收费现象。

4. 做好沟通协调:搭建政府、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沟通平台,及时了解各方诉求,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希望能够充分考虑这一建议,尽快研究制定适合我市的减免物业费政策。相信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湖州市房地产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居民生活将更加幸福美满。对此,湖州市住建局回复称: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从法律规定来讲,上位法暂未明确。2023年8月9日,全国人大发布了《对地方物业管理条例有关移交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所有权等规定的审查研究案例》,对“地方物业管理条例能否对业主未实际入住使用的物业服务费交纳比例作出规定”提出结论性审查意见,即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费,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实践中,未实际入住业主是否可以减免物业费,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地方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未实际入住使用,减免物业费用,缺乏上位法依据,实践中也比较难作,容易引发纠纷,地方性法规对此不宜直接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关于业主未实际入住使用的物业费交纳比例的规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应当予以纠正”。目前我市暂未出台相关政策。

综合民呼我为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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