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立法专家论证会

南宁普法 2020-12-09 17:21:23

12月8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立法专家论证会。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蓝旭高主持,市应急局、市人防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及法制机构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会。会议邀请了来自自治区人大、市政府办公室、高校、律所的专家,以及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等共同参与论证。

△立法专家论证会现场

△蓝旭高主持会议

为维护法制统一,发挥立法对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2019年市司法局组织对我市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自治区关于“政府规章实施满两年后要进行立法后评估”的要求,组织规章起草、实施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规章有序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2019年当年,完成立法后评估21件。结合立法后评估成果、相关专项清理工作要求以及上位法修改、废止等实际情况,将“打包”修改废止部分市人民政府规章纳入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经清理审核,拟修改《南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3件规章部分条款,拟废止《南宁市贷款道路桥梁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办法》等6件政府规章。

会上,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人防办、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分别介绍了拟修改3件规章的情况,市司法局介绍拟废止6件规章的情况。与会专家重点围绕废止、修改相关规章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修改内容的合法性进行论证,并从立法技术上对《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政府立法咨询员韦嘉燕发表论证意见

△政府立法咨询员熊超发表论证意见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认真研究,吸收专家意见,对《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继续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政府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来源:文/杨姝南宁市司法局立法二科

图/黎方融南宁市司法局新闻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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