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6人被查,其中1人是基层干部,反腐大战持续深入基层!

古扎尔聊历史 2023-06-21 12:02:38

就在今天,又有 6 人被查,其中一位是 一级高级警长,知法犯法

被调查的 6 位领导干部,曾经的付出努力都将全部化为泡影,一起来看看都有谁

1、孙彦春

河南省禹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原主任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禹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舒斌

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舒斌

简历和案件:

舒斌,男,1975年5月生,四川盐亭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副局长,2018年8月任仪陇县公安局政委,2022年4月任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22年5月,舒斌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营山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11月,舒斌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3年6月,舒斌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3、于泽湧

辽源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配合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

于泽湧,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吉林东丰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2003年3月,任辽源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2004年11月,任辽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2005年11月,任辽源市中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2007年1月,任辽源市中心医院院长;

2010年10月,任辽源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市中心医院院长;

2014年3月,任辽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市中心医院院长;

2015年4月,任辽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市中心医院院长;

2016年12月,任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2019年1月,任辽源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2019年5月,任辽源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4、韩清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济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

韩清,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9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曾任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严惩不贷!!

5、黄安

海南省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澄迈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王建明

四川省仁寿县政协三级调研员

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接受调查。

王建明担任的都是乡镇基层领导干部,实实在在处在与基层群众打交道的第一线,他们有没有做到秉公用权、廉洁履职、不徇私情,不仅仅是个人形象的问题,会直接影响到党在基层的形象和声誉,引起群众质疑和不满,也会对整个党的形象和公信力造成损害。

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就难以关上。“权能变钱”的观念慢慢在脑海里形成!

上面 6 位党的干部,曾经都有出色的表现,但是在金钱和利益面前,迷失自我,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等待他们即将面临牢狱生活。

反腐得人心,巡视常态化,严打腐败分子,让他们无处可逃

腐败伤害的是民心,而民心恰是执政之本。

但是,有一些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却并没有真正理解中央这一决策的重大意义,不仅不认真履行正风反腐的职责,甚至在欲望的驱使下继续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最终自身成为了反腐的对象。

针对突出的腐败问题,集中优势力量打歼灭战,坚持把腐败的重灾区、反腐败的薄弱点,作为攻坚战的突破点、持久战的着力点。

哪里没有突破就向哪里发力,哪里是重点难点就在哪里用劲,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努力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孙力军等腐败分子真情忏悔

从很多腐败者违法犯罪的轨迹中,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于权力,他们用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权色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这些年来,我们的身边有不少的党员干部由于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扼腕疾首。

1、孙力军

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

孙力军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背弃“两个维护”,毫无“四个意识”,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质极为恶劣,权力观、政绩观极度扭曲,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制造散布政治谣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捞取政治资本,大搞权色、钱色交易;极度贪婪,大肆进行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等

忏悔纪实:

没想到自己成了一个法治建设或者公平正义的破坏者。

2、王富玉

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

2021年11月30日,王富玉在天津一中院受审。他被控受贿4.34亿余元,此外还在退休后利用影响力受贿1735万余元,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忏悔纪实:

我疯狂的贪欲登峰造极,但我不知道要钱为了什么。

3、张某江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因犯贪污罪、受贿罪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2万元。

忏悔纪实:

我每收下一笔贿赂,就为自己的人生道路埋下一颗炸弹,收的次数越多,埋下的雷就会越多,最终会将自己炸得粉身碎骨。

“我辜负了亲人的厚望,伤害了妻子,连累了成绩优异即将高考的儿子……”

4、苏利冕

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忏悔纪实:

特别是我儿子参与其中的程度较深,从小逢年过节收受礼金礼物,到国外读书收受老板赞助的零用钱。回国后经商办企业的本事没学会,而我的不良习气却在他身上暴露无遗。

党员在履行本职工作,应该怎么做?

其实大家都知道,反腐倡廉工作是我党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全力推进党的反腐倡廉工作是我党而对新形势新任务做出的历史抉择。我相信在场的每一位党员干部都清楚自己,肩负的职责重担。

在本职工作岗位,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要立共产主义的大志,成人民群众的大事,把心思用在工作,用在干事业,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对等权力要有如履薄冰的精神,要慎权,要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否则就“失足成干古恨……”,成为了徐光然之流。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要把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当作是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检查一下,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在日常工作中要常怀律已之心,常思为民之责,手莫伸、人莫贪,在自己面前真正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铁篱笆。

结束语:

我们要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

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苦性,长期不断地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形势教育,不断筑牢防腐思想的防线,坚定反腐败必胜的信心,使反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在工作中要有新思路,新方法,尤其是在促进权力阳光运行上要有新突破,在加强权力监督上要有新举措,从源头上找出防治腐败的对策和方法,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果。

我们相信,只有这样,才能让群众对政府更加信任、依赖,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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