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全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58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双通道”国谈药品责任医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滁医保发〔2022〕12号)要求,经国谈药品“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天长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现将2025年度天长市人民医院和天长市中医院“双通道”国谈药品责任医师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2日。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反映:0550-2386350(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天长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