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监局通报空气净化器抽检结果:浩泽、IRIS上黑榜

大鱼科技 2020-07-03 14:31:42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市生产、销售的空气净化器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检,共涉及18个品牌的18批次产品。

据悉,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4343.1-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GB/T18801-2015《空气净化器》、GB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等标准要求。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有害物质释放、待机功率、颗粒物洁净空气量、甲醛洁净空气量、颗粒物净化能效、甲醛净化能效、噪声、颗粒物累积净化量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结果显示,在此次抽检的18批次产品中有2批次空气净化器不合格。

其中,一批次为标称由上海浩泽康福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OZNER浩泽空气净化器,规格型号为KJ450G-U1,被检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据了解,该项目不合格不能满足绝缘要求,容易使人在接触该电器时受到意外电击,危及人身安全。

另一批次为标称由爱丽思生活用品(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的IRIS爱丽思空气净化器,规格型号为KJ230F-ACS,被检出“稳定性和机械危险”、“颗粒物洁净空气量”、“颗粒物净化能效以及噪声”不合格。据了解,“稳定性和机械危险”不合格会让使用者在使用时器具意外翻倒,使人身及财产受到伤害;“颗粒物洁净空气量”和“颗粒物净化能效”不合格则无法产生清新洁净的空气,达不到空气净化的效果;“噪声”不合格则会影响使用体验,严重会给使用者生活带来影响。

此外,通报还显示,经本次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抽查合格产品(排名不分前后)

抽检不合格产品(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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