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通知,明确:
自2024年1月8日起,我厅将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交由各设区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东莞、中山参照设区地级市执行)。通知全文:
一、审批权限
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工作。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继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工作。
二、实施程序
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托“新版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新三库一平台系统”)办理资质审批,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明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相关工作要求。企业通过登录“新三库一平台系统”,按照“业务事项申报”-“行政审批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步骤办理。企业在“新三库一平台系统”扫描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填写内容一致,且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