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投资3.3亿元!博云新材签署代为培育协议

睿睿国资 2024-06-15 08:34:46
国资潇湘融媒讯(记者 熊英)6月11日,博云新材(002297.SZ)发布公告,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简称“粉冶中心”)、兴湘资本签署《代为培育协议》,由两家企业原则为公司代为培育飞机机轮刹车系统部分核心部件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项目,首期投资预计3.3亿元。 根据公告,鉴于航空业务投资大、周期长、技术成果产业化风险高,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为降低投资风险,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粉冶中心、兴湘资本签署《代为培育协议》。 由粉冶中心和兴湘资本按照市场原则为公司代为培育符合公司需要的,但暂不适合公司实施的飞机机轮刹车系统部分核心部件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项目,主要包括飞机铝合金轮毂部分组件、高性能低成本碳盘和控制系统部分附件(简称“培育标的”)的研发、生产。 代培育项目首期投资预计3.3亿元,实施主体为新设的湖南炜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炜铂科技”)。其中粉冶中心、兴湘资本及指定主体拟以现金及股权累计出资2.3亿元,中南大学及其科研团队以专有技术出资1亿元,最终情况以各方实际出资及工商登记为准。根据经营需要,粉冶中心、兴湘资本后续可对炜铂科技进行增资,也可指定特定主体或引入其他合作方共同投资,但应确保粉冶中心、兴湘资本及其控制的主体对炜铂科技的控股权,即股权比例不低于51%。 当培育标的成熟,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时,粉冶中心和兴湘资本应立即书面通知博云新材,并启动将所持炜铂科技股权注入公司的程序。 据悉,不少上市公司采取代为培育的方式,充分发挥控股股东及其所属公司的品牌、资源、财务等优势,通过协同配合快速锁定优质项目资源,待项目满足良好盈利和规范运作条件后,再优先注入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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