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8月30号,上海法学院一名学生艾震网购一支录音笔,由于快递员联系不上艾震,他先把快件放入丰巢快递柜中,通过短信形式告知艾震。
很快艾震就收到另一条由丰巢发来的取件短信,但信息里面只写了取件码,没有其他费用说明。艾震随后跟快递员确认了丰巢快递柜的位置。
8月31号0点06分,艾震再次收到丰巢发来的提示短信,短信称艾震的快递即将超过18小时的免费保管期,此时短信内才附上了超时收费规则。
但艾震凌晨不便出门取快递,就这样错过了免费保管期,需要缴纳1元的保管费用。
次日,艾震联系丰巢客服反映了自己的诉求,艾震认为自己需要支付1元保管费不合理。
因为丰巢没有在首次发送取件短信时明确告知收费规则,而且在大多数人都已经休息的凌晨才发送过期提醒和详细收费规则的短信,这才导致自己无法在免费保管期内领取快递。
但丰巢客服拒绝了取消1元保管费的诉求,并告知艾震保管费会随保管时间增加而增加,但此次快递可以由客服帮他打开柜门,减免后续增加的费用。
艾震虽然不认同这个解决方案,但为了取快递,不得不缴纳了1元的保管费。
后来,艾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丰巢退还1元快递保管费,并在提供快递保管服务时及时告知消费者详细的收费标准。
最后法院认为首先丰巢在首次发送取件码短信时,没有告知消费者使用保管服的详细收费规则,没有尽到经营者的义务。
其次,提醒免费保管期临近过期和告知详细收费规则的短信发送时间明显不当。
另外,法院根据艾震和丰巢客服的沟通记录可以认定丰巢已经同意免收该项费用。因此,法院支持艾震的诉求,一审判决丰巢退还1元给艾震。
线上购物必须依赖快递,而快递柜,驿站都是解决快递最后100m的常用方案。小编的快递经常被寄存在驿站或者快递柜。
使用快递柜服务时,也曾有过跟艾震相似的遭遇。虽然当时觉得收费不合理,但由于保管费金额比较便宜,也着急拿到快递,无奈之下只能支付保管费以领取快递。
相信有过相似经历的不仅小编一人,但像艾震如此勇于争取自己权益的消费者少之又少。
其实艾震胜诉的重要原因是丰巢在提供保管服务初期没有明确告知详细的收费标准。
作为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时,有义务明确对何种服务进行收费,根据哪些具体指标计算得出最终费用等等与本次服务相关的所有收费标准。否则相当于没有“明码标价”,就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像丰巢在临近免费保管期过期才明确收费标准的,过后采取强制收费,多少有点“敲竹杠”的意味。
反过来,如果丰巢在首次短信里面明确了详细的收费规则,作为消费者,我们在使用保管服务时已经对超时收费规则有清晰认知,保管时间的长短再由我们自由决定,这就比较合乎情理了。
虽然单次快递保管费的金额看起来不高,但是现在很多人使用快递频次非常高,积少成多,久而久之就会发现支付额外的快递保管费也是一笔不小的花销。
艾震不惧麻烦为1元保管费提起并赢得诉讼,极力争取而来的不仅是1元的退还,而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保护了全体消费者的知情权。
不能让商家肆无忌惮地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是让他们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和谐合理的消费环境,避免消费者们继续吃“哑巴亏”。
24年3月快递新规已出,如果经营快递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最高3万元罚款:
(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
(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号码:12305
消费者投诉举报号码: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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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震起诉丰巢事件取材网络,部分图片使用AI辅助创作。未经作者授权,禁止商业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