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天津东丽区利津路某商户刘先生,被城管上门告知“不能开灯”,老板有点儿懵:商户门口不允许开照明灯,国家哪条规定不让开灯的?
面对质疑,城管工作人员也拿不出政策依据,依然坚持“不能开”的同时,秉着悲天悯人的宽大情怀表示,只是这两天不能开,因为这两天市里有创卫检查,互相配合一下,过几天就能开了。
“互相配合一下,过几天就能开了”,深入正确地理解一下就是,互相配合,糊弄一下,在创卫检查的这几天装“文明”,检查完了爱咋咋地?这就是典型的弄虚作假的形式主义吗,还有什么不文明比这种行为更不文明呢?而且,从古至今从来没有任何一种文明的评判标准,是禁止百姓点灯。
再者,一派祥和灯火通明商业店铺,是一座城市应有的文明特征,没有了商业繁荣的“文明”城市,让老百姓伸着脖子喝西北风吗?借用网友的评论,这就是要求垃圾桶里不能有垃圾,书桌上不许摆书籍。
城管撕春联,赶小贩,掀翻店门口写作业小孩子的书桌......城管拼命抢夺老百姓的饭碗,“创卫”,都是“创卫”惹的祸,到底是谁让城市文明变了味,值得所有人反思。
这些人该不该抓
市场怎么干净利落扯蛋成天就知道吃饭不用自己做
创城,菜市场为什么不能用煤气罐烧猪毛??我很不理解。广西南宁市,建议国家直接发文明城市牌得了
变味?小时候见识过评卫鸡飞狗跳的表示一直就是这个味,唯一不同的是现在谁都可以拿手机把丑态拍下来[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