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女孩买文具被店老板人肉悬赏,称其为“小偷”,女孩崩溃跳楼

社会趣聊君 2022-11-22 11:26:55

什么时候人人都可以用“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方式来人肉、羞辱他人?

贵州11岁女孩跳楼的背后,不仅是文具店老板大张旗鼓地“悬赏与羞辱”,还有女孩被冤枉后的绝望,而这一切都指向了一个被隐藏着的问题——文具老板有权用女孩的照片进行所谓的“悬赏”吗?

说实话,当小女孩崩溃到用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之时,某些打着“公道”旗帜的网友的一番话,却让人匪夷所思:“诚然,店老板不应该这么做,但小女孩的心理素质怎么这么差?可能这就是现在孩子普遍的通病,心理素质不行。”

首先,这里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店老板的所谓“张贴小女孩的照片进行悬赏”,这种做法本身就是错误的,而因此衍生出来的所谓“还是要怪小女孩承受能力不行”的观点,恕难认同。

其次,小女孩用“死”来证明清白的做法,不更应该说明店老板的“悬赏行为”对她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创伤吗?再者,小女孩用死来证明清白与店老板的违法做法,两者之间本身也不是一码事,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混为一谈,将“过错”怪在一个被冤枉成“小偷”的无辜女孩身上?

如果了解此事件的朋友,应该很清楚事情的起因经过,小女孩在校门口的一家文具店购买了一个3.6元的文具,随后,还将钱放在了柜台上,并告知过老板娘,但谁知,女孩转身离开的时候,老板娘却突然拉着小女孩,并斥责她“不给钱,还想跑?”

对此,小女孩解释说,她已经给了钱,而用小女孩同路的同学也证明了这一点,但老板娘却不闻不问,仿佛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甚至为了证明她说的没错,强行翻小女孩的书包,说真的,这已经是在侵犯她人隐私了。

更过分的是,老板娘还将女孩的照片打印了出来,直接张贴在人来人往地店门口,要知道,这家店的位置就是小女孩读书的校门口,而老板娘的行为无疑不是让小女孩难做,而打印的照片上,一行所谓的“重金悬赏”几个字已然让一个没有错的小女孩变成了“小偷”。

有知情者爆料,这家文具店的老板娘之后还专门找到小女孩的班里,当着众多同学的面,斥责小女孩,说她是一个“小偷”,除此以外,还有各种不堪入耳的侮辱性言语。

说真的,这对于小女孩来说,完全是无妄之灾,同时,一个成人用她最恶毒的思想和言语,迫使一个无辜的女孩陷入绝境,甚至走到“轻生”的地步,这样的悲剧,岂能让人不愤怒!

要知道,成年人被冤枉的时候,心里都会有愤懑、委屈、崩溃等各种复杂的情绪,更何况一个世界单纯的小女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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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趣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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