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按照《天津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津工信规〔2022〕5号)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并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评工作。
二、确保推荐企业质量
本次推荐不设名额限制,各区要严格把握申报指南,做好申报及复评企业的初步审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三、严格推荐时间节点
2025年4月6日前,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推荐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5年度第一批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申报及复评指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