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注意!社保严查再升级,篡改年龄“提前退休”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云南文化纪录 2025-03-29 16:35:46

最近,社保领域又传来一记重拳——国家正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就在上周,江门市人社局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一名女子因虚增年龄13岁骗取养老金,不仅全额退赃17.5万元,还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这个案例像一盆冷水,浇醒了那些试图在社保上“走捷径”的人:动歪脑筋,只会“偷鸡不成蚀把米”!

一、篡改年龄“提前退休”,17万养老金换来牢狱之灾

时间倒回2004年,蒋某淑通过中介伪造户籍信息,硬生生把自己“变老”了13岁。靠着虚假身份,她补缴了1996年至2010年的社保费用共计2.3万元,并在2011年顺利办理退休,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然而,天网恢恢,2023年社保部门核查时发现了异常——一个“实际年龄”仅比退休年龄大3岁的人,竟能提前十余年退休?经公安机关调查,这场持续12年的骗局终于败露。截至案发,蒋某淑已非法领取养老金17.6万元,最终不仅要全额退钱,2.3万元保费也被追缴国库,更面临刑事处罚。

这样的案例绝非个例。近年来,全国社保系统通过大数据比对、跨部门信息联动,已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比如河南淅川县今年3月就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征集“伪造劳动关系补缴”“谎报工伤事故”等七大类骗保线索,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来访、邮箱等多种渠道反映问题。而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更将社保记录与购房、落户等民生权益深度绑定,一旦发现异常,不仅追回资金,还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二、法律红线清晰:骗保超5000元即可入刑

为什么改个年龄就要坐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明确解释,凡是通过伪造材料骗取养老、医疗等社保待遇的行为,均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诈骗罪”。这意味着,涉案金额超过5000元即构成“数额较大”,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骗保金额达10万元以上,则面临三年至十年刑期。蒋某淑案中,17.6万元的涉案金额已属“数额巨大”,若非主动退赃并认罪悔罪,刑期可能更长。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打击的不仅是个人骗保。2025年社保新政特别强调,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参保,劳动者可要求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欠费。例如某企业未给员工缴纳2010年前的社保,即便员工已退休,仍可追溯单位责任。但若个人与单位串通伪造用工记录,则双方均涉嫌违法。今年1月广东某企业就因协助员工虚构视同缴费年限,被追缴保费并处罚款23万元。

三、这些“小聪明”千万别试,后果比想象中严重

除了篡改年龄,还有哪些行为容易踩雷?从各地通报案例看,三大套路最高发:

1. 挂靠代缴:灵活就业人员为图方便,找公司“挂靠”缴纳职工社保。但若查实不存在真实劳动关系,已领取的养老金将被追回。

2. 重复参保:同时在老家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工作地交职工社保,退休时想“两头领钱”。根据2025年新政,重复缴费部分不予合并计算,多领待遇必须退还。

3. 死亡冒领:家属隐瞒退休人员去世消息,继续冒领养老金。2025年起,全国推行“静默认证”,通过医院死亡登记、交通出行等大数据自动核验生存状态,上海已试点“无感认证”。

更值得警惕的是,社保失信成本正在攀升。今年国务院提出,将社保信用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骗保者将在贷款、招投标、高消费等领域受限。就像蒋某淑,即便缓刑不用坐牢,但犯罪记录将伴随终生,子女考公、参军等政审环节也可能受影响。

四、守好养老钱袋子,这些新政要知道

2025年社保领域不仅是监管升级,更有惠民红利。国家一方面严打骗保,另一方面为合规参保者拓宽渠道:

补缴窗口:1965年前出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不足者,可在2025年2月底前申请一次性补缴,逾期需延至65岁办理;

病残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未达退休年龄者,可申领病残津贴,深圳等地月标准已达3000元;

医保联动:骗保者除追回资金外,还将暂停医保待遇,广东明确停保期间医疗费全部自付。

正如江门市人社局提醒:“养老钱是百姓的活命钱,容不得半点猫腻。”与其绞尽脑汁钻空子,不如早规划、合法参保。临近退休者若缴费年限不足,可善用2025年补缴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则可全国跨省参保,享受与企业职工同等待遇。记住,守法的晚年,才是安心的晚年。

信息来源:

1. 江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2025年3月27日发布)

2.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政府工作报告》吹风会实录(2025年3月5日)

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2025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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