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天一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2024年度执行攻坚月”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四个一批”目标,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
11月1日一早,二道法院组织召开誓师大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才巨伟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守风宣读《行动方案》,党组书记、院长苏洪涛作动员讲话,并指出此次活动旨在集中力量执结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骨头案”,对拖延履行、拒不配合执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有力打击。
“下面我宣布,攻坚月第一次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开始!”执行干警兵分三组前往执行现场,院领导班子成员到指挥中心与各组连线指挥作战。
腾迁行动现场直击
原告长春市毛线厂诉被告杨某、刘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迁出房屋。期限届满后,二被告仍未迁出,毛线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保证腾迁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局副局长林晓波、执行法官罗玉成组织执行团队于腾迁前制定详细周密的行动预案,对迁出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进行提前部署,确保腾迁活动依法、高效、公正、有序。执行现场分为现场指挥组、清点组、搬运组和安保组,各司其职保障好房屋腾迁。指挥组安排各组人员就位,并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义务;安保组拉好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清点组将物品逐一清点形成清单;搬运组配合搬运工人将物品搬至指定地点,将案涉房屋“清空”并交由申请人。历时5个小时,强制腾迁工作圆满结束。
拘留行动现场直击
此次拘留行动共有8起案件,均为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执行干警苏健、孟冠奇带队前往至各被执行人住所处,开展强制执行行动。
在申请人崔某与被申请人张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中,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工作、态度恶劣并表示不履行任何义务,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拘传到院。经过释法明理后,仍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根据法律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
在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李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声称手里没钱、无法偿还,在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后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协议,约定还款期限。
此次拘留行动,共有2起案件被执行人被送往拘留所羁押,6起案件达成和解协议,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债务行为。
扣押行动现场直击
申请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春市某公司、王某某、许某、王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由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生效判决,执行中发现在二道区和绿园区有财产线索,长沙岳麓法院发起异地执行申请,二道法院配合本次扣押行动。
执行干警苏辰、郑凯带队与长沙岳麓法院执行干警密切配合,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两地法院先后前往绿园区、二道区开展扣押工作,一边耐心地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一边快速安排吊车、拖车排除障碍,安全顺利地完成了扣押工作,为长沙岳麓法院后续的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道法院将以本次执行攻坚月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秉持“如我在执”司法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营造执行高压态势,办理一案、震慑一片,切实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