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林之琅的小青梅要到省里参加刺绣比赛。
决赛前一天,林之琅不小心将热水浇到了我手上,我的右手瞬间烫脱了皮。
林之琅跪在地上向我承诺:“阿媛,是我不小心害了你,我以后会照顾你对你好一辈子的。”
我没能参加决赛,还因为手伤失去了工作,而他的小青梅则成为了国内最顶尖的刺绣大师。
林之琅说他养我,也只是给我一家几口人的饭钱,这样一眼望到头的日子,我过了三十年。
直到林之琅的小青梅离婚了,林之琅喝醉了酒,将我一把推开说道:
“如果不是你非要和晓兰争夺省里比赛的名额,我怎么会跟你结婚?”
“你在我心中比不上晓兰一根手指头,只要没了你,我就能娶晓兰了!”
他借着酒劲掐上我的脖子,这时我才知道,原来当年他是为了李晓兰故意烫伤了我的手。
可怜我为他当牛做马三十年,最终被他掐死在狭小的家属院。
再睁眼我回到三十年前,二十三岁的林之琅,正拿着热水壶,殷切的要帮我倒水。
……
“阿媛,你不是说肚子不舒服吗?我去给你接了点水,你拿杯子,我给你倒点。”
林之琅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里,我下意识的捂住脖子,抬头惊悚的望向他。
喉咙里的窒息感还未完全消散,可现在落在我眼中的不是那个和我结婚生活了三十余年的林之琅,而是三十多年前和我刚开始恋爱时的林之琅。
那时的他只有二十三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工厂里的很多未婚女职工都对他芳心暗许,可他偏偏看中了我一个。
我反应过来后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他,随后透过旁边的窗户玻璃看到了自己的倒影,在看到自己那张充满胶原蛋白的脸时,我瞬间意识到我重生了。
林之琅手中的热水壶还在冒着热气,上一世这个时候,他也是捧着热水壶来找我,说要给我倒水喝,可他倒水的时候却将滚烫的热水倒在了我的整个手背上。
我的皮肤本来就白皙娇嫩,滚烫的热水直接将我的手背烫脱了皮,因此我便没能去参加厂里的刺绣大赛。
上一世将我烫伤之后,林之琅满脸焦急的将我送到医院,他牵着我裹满纱布 的手 跪在地上虔诚地对我说:“阿媛,对不起,都是我的错,但我不是故意将水洒到你手上的,是我不小心害了你,我以后会照顾你一辈子的,真的对不起,是我害的你不能去参加省里的比赛,不管你想让我怎么赔偿你都愿意。”
当时的我相信了林之琅的这番鬼话,认为他真的是无心之失,放弃了比赛,并眼睁睁的看着他青梅竹马的李晓兰代表厂里去参加了省里的比赛。
那次受伤后,我不仅失去了比赛的资格,还因为手部烫伤严重,失去了我的工作。
林之琅说是他害得我手受伤,所以他要养我一辈子。
于是在一年后,林之琅向我求婚了,结婚后我才发现,林之琅所说的养我也不过是每月给我一些微薄的金钱,然后让我顾及一家老小的生活。
我读过书,上过高中,虽然身为女子却也有满腔的志向和抱负,可是那些属于我的英雄主义,却在嫁给林之琅之后,被柴米油盐磨平乃至消失不见。
可我又能去哪呢?我只能呆在厨房、客厅、卧室里,为他做一个家庭主妇。
这样的生活我过了三十年,我以为我要过一辈子这样的生活时,李晓兰离婚了。
李晓兰离婚那天,林之琅喝得烂醉。
那时候的我不知道他是因为李晓兰而喝醉,只是觉得自己应该尽一个妻子的义务,照顾喝醉的林之琅。
可是在我靠近林之琅时,他却一把将我推开,满脸厌恶的盯着我。并说出了说出了所有的真相。
“你别碰我,我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你! ”
“如果三十年前不是你非要和晓兰争夺省里比赛的名额,我怎么会跟你结婚?”
“当年我就是故意烫伤你的手 让你比不了赛的 谁知道你还真缠上了我 让我搭上了我的一辈子 你以为我想照顾你吗?你以为我想娶你吗?我一点儿都不想!”
“你在我心中比不上晓兰一根手指头,只要没了你,我就能娶晓兰了!”
我呆愣愣地看着他,第一次知道这个和我相处了三十多年的丈夫真正爱的人原来并不是我,而是他的小青梅李晓兰,他甚至在三十年前,为了李晓兰毁掉了我赖以生存且骄傲的手,让我再也无法精准的控制绣针。
他愤怒的说着发泄着自己的情绪,红着眼睛掐上了我的脖子。
我来不及反抗后脑勺重重的摔在地上,我不断地挣扎着可是无济于事,喉咙里的空气变得越来越稀薄,眼前的画面越来越模糊,再睁眼的时候,我居然回到了三十年前厂里决赛选拔绣师的前一天。
“不用了,谢谢你,但是我现在不需要喝水。”
回过神来,我直接站起身,后退两步,和林之琅拉开了距离。
“我看你嘴唇都起皮了,还是多喝点水吧。”林之琅紧追不舍的看着我,“你自己拿杯子,我给你倒一点。”
他表现得十分殷切似乎真的是为了我着想。
上一辈子,我就是被他这副表现所骗。
林之琅长得帅,又是厂内的杰出人才,当时有不少厂里的姑娘都暗恋他,可是他却偏偏跟我表白了。
夕阳西下,林之琅手里捧着鲜花,在全厂人面前说喜欢我。
那时候我也是个小姑娘,自然是受不住他的攻势,便答应了和他恋爱。
可是如果我早知道,他是为了李晓兰蓄意接近我,那我绝对不会靠近他半步。
“我说不用了,你是听不懂人话吗?”
我有些怒了,提高了声音对林之琅道。
林之琅看我这架势,连忙将手中的暖水壶放下,看到他放下暖水壶,我心里松了一口气。
既然上天给了我一次重来的机会,那这一次我绝对不能重蹈覆辙。
见我脸色不好,林之琅过来牵起我的手,面对他的触碰,我下意识的回缩。
林之琅却以为我是在闹脾气,对我哄道:“好了好了,不喝水就不喝水,那饭总是要吃的吧?正好现在是饭点,我带你去食堂吃饭吧。”
听了这话,我逐渐平心静气,现在这个年代,我如果直接向林之琅提出分手,估计对我自己的影响也不太好,而且明天还有比赛,我还是不能轻举妄动,于是我点了点头,和林之琅一起向食堂走去。
到了食堂,我才发现林之琅的小青梅李晓兰也在。
李晓兰招呼我们和她坐在一桌,走进我才看见她什么菜也没打。
而林之琅则是直接问她:“还是吃梅菜扣肉和莴笋?”
李晓兰羞涩的点点头,林之琅便直接走向打菜窗口。
我看着两人微微皱起眉头,还没等我说什么李晓兰便开始了茶言茶语:
“阿媛,你不要介意呀,我和之琅哥青梅竹马长大,所以他还是照顾比较多一点。”
我在心中冷笑一声,什么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都是他们的托辞,林之琅接近我,不过是为了毁掉我的手,好让李晓兰赢得明天的比赛罢了。
林之琅很快回来,他将三个饭盒分好,我才看见李晓兰的饭盒里堆的满满的都是肉,而我的饭盒里,却只有青菜。
见我盯着他,林之琅解释道:“我们现在不是在谈恋爱吗?我们现在不是在谈恋爱吗?还得为了以后结婚做准备,这晓兰还没有谈恋爱,花销自然是少,咱们两个还是得节约点。”
我微微一笑,向李晓兰伸出手:“你之琅哥哥说得对,我们要结婚花销大,所以你今天吃的这顿饭把钱给我吧。”
林之琅皱起眉头看向我:“阿媛,你说什么呢?晓兰是我妹妹,我请她吃顿饭,你怎么能问她要钱呢?”
“是你说我们要结婚,所以钱财上要节俭一点的,怎么这个节俭只给我不给你的晓兰妹妹?”
听到这话林之琅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是李晓兰主动从兜里掏出了钱递到我手上才算完。
拿到钱我也不多说什么,低头准备吃饭,可这时我却发现,我的饭盒里,有一半的菜,是我吃了会过敏的角瓜,因为角瓜便宜产量大,所以食堂里总做,我在刚和林之琅谈恋爱的时候就告诉过他,我对角瓜过敏,甚至是连角瓜的汤汁都不能吃到,现在他却还是给我打了将近半盒的角瓜,如果我没看见吃了沾有角瓜汤汁的米饭,估计明天就只能去医院吊水了。
他是铁了心的,不让我参加明天的决赛。
我猛地站起来,将饭盒推到林之琅面前:“这饭你自己吃吧,我无福消受。”
“不就是有一些角瓜吗?你不吃挑出来来放一边不就行了?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是个事这么多的女人?”林之琅看向我,满脸烦躁,我冷笑一声说道:
“是我事多,还是你置我于死地?你明知道我就连角瓜的汤汁都不能喝,可你还是给我的饭里加了角瓜,我要是今天因为这些角瓜进医院了,那明天你的好妹妹是不是就直接替厂里去省里参加比赛了?”
我话音落下,两人齐齐变了脸色。
“你……你乱说什么?不过是一个角瓜而已,怎么就成置你死地了?”
内心阴暗的想发被我戳穿,林之琅涨红了脸,有些语无伦次的反驳我。
“阿媛姐,你好像从看见我开始就不太开心,但是我和之琅哥真的只是青梅竹马而已,如果你觉得我在这里打扰你们约会,那我现在就离开。”
说完这话,李晓兰头也不回地离开,林之琅狠狠的看了我一眼,随后跟着李晓兰跑出了食堂。
看到两人走后,我直接拿过李晓兰那盒没有动过的盒饭大口吃了起来,别说,这梅菜扣肉确实好吃。
吃完饭后我就回了宿舍,厂区的宿舍单人单间,我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一是在思考未来我自己该如何发展,二是我很清楚林之琅前两次没有得手,肯定还会再想办法。
果然在半夜的时候,我听到我窗户下,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我赶紧闭上眼睛假装睡着,果然没一会儿林之琅便蹑手蹑脚的打开了我宿舍的门,没一会他就走到我床边,拿出火柴来点燃了一些什么,我看着黑暗中升起的火焰,猛地从床上蹦下来直接攥住了他的手腕,大喊道:“来人抓贼啊!有贼进宿舍了!”
很快我的叫声便惊动了几个隔壁宿舍的女工,林之琅想要说些什么,却被我趁着黑甩了好几巴掌,疼的吱哇乱叫,很快有女工听到我的动静来到我宿舍打开了灯,这时我才摆出满脸不可置信的表情看向林之琅:“怎么是你?你半夜不睡觉,进我房间做什么?”
林之琅大概是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一时间话都说不出来。
几个女工也怒气冲冲的看着他:“这样半夜偷偷闯进女生宿舍,你要做什么?”
林之琅看向我:“你前些天,不是说睡不好都是蚊虫吗?我拿来了香,可以驱虫助眠的,想来找你又怕打扰你睡觉,所以才偷偷溜进来的。”
他这话一出,其他的几个女工脸色都缓和了下来,可我却很清楚他点的这香一旦点成,我估计是要昏睡到明天中午了。
最终林之琅被几个女工教育了几句便走了。
第二天一早我便起来准备往厂里去,可走到楼下才发现,我的自行车被人扎穿了。
宿舍里有自行车的人家并不多,我和林之琅算两个。
厂里举行比赛的地方在几里外,我要是靠着两条腿走过去的话,肯定是晚了,这时,林之琅骑着自行车载着李晓兰在我面前停下,李晓兰假惺惺的捂住嘴巴惊讶道:“阿媛姐,你的车子是坏了吗?要不等之琅哥送我到比赛现场后再来载你吧!”
她说完这话,林之琅看都没看我一眼,像是生怕我缠上他似的,飞快的走了。
我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微微一笑,随后掏出了南下去广城的车票。
都重生回来了,我又怎么会任由林之琅用扎破车胎这种小技俩来害我呢?
只不过是我这个从三十年前重生回来的人有更好的想法罢了。
火车行驶了一天一夜,我终于来到了广城。
上辈子我的手受伤后,也曾想过来广城讨生活。
可是那个时候林之琅向我求婚了,于是我的计划只能搁置。
后来我怀孕生下孩子,又看着孩子长大,我想了一辈子的来广城,可和林之琅结婚的三十年后,一次都没来过,我就那样被困在了灶台和菜市场。
如今亲眼看到这座发展在国之前沿的城市时,我终于忍不住璨然泪下。
很快我带着自己之前的绣品来到一座展览馆,当我掏出这些绣品的后,工作人员的眼睛瞬间亮了,如今正是进出口贸易兴起的时候,许多老外都对这些手工艺品有浓厚的兴趣,我的绣品精细漂亮,就算在广城,也算得上是上等的工艺品,能卖出高价。
最后我的几个绣品卖出了一千五百元的高价。
或许这些钱在三十年后并不算是什么,但是在这个年代却是我将近七八个月的工资 。
卖完绣品出来后,在繁华的街头,我注意到了一个人 。
我没想到我会在广城的街头遇见宋承。
宋承是谁?
是未来的商业巨亨,他是做手机起家,后面各行各业均有涉及,成为了国民众所周知的品牌 ,三十年以后,他的身价价值千亿。
可现在这位未来的巨富先生,正拿着传单背着小包,一个个的问路人:
“您好,青年创业有兴趣支持一下吗?”
我走到他面前,伸手接下他的传单,对他说:“你好,方便吗?我想投资一下你。”
我把卖刺绣赚来的那一千五全都投资给了宋承。
男人看向我的眼神,仿佛看到的救星。
和宋承签约好投资合同后,我准备回苏城,这样上等的绣品不止我一个人能做出来,我打算回去多收购一些再拿到广城来卖。
听到我要回去 ,宋承居然也要跟我回去看看。
我从前只在电视上见过他,看到年轻的宋城睁着一双狗狗眼望着我,我心软了,直接答应了下来 。
回到苏城,刚到工厂,我就听到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
这时我想起来了,上辈子这个时候我的手受伤,在宿舍养伤的时候,就是同一天,林之琅花了大半的积蓄给李晓兰办了一场庆功宴。
我恍然大悟,原来早在上辈子的三十年前,所有的一切都有迹可循了。
正在我发呆之际,林之琅走到了我面前来,他目光如炬的盯着我身后的宋承问道:“白媛,你无缘无故消失了两天,现在居然还带回来一个小白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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