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携手营造和谐良善的校园环境,近日,管城回族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科长朱明丽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与河南佐相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丽律师一道前往郑州市63中,向在校师生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拒绝霸凌 法治伴我行”法治专题宣讲。
在学校报告厅内,全体同学整齐落座,精神饱满。法治副校长朱明丽首先做了讲话。她指出,每一个孩子都是国家和家庭的未来希望。保护一个孩子,就是守护一个家庭的希望;维护校园安全,就是捍卫社会的未来。校园欺凌现象不仅严重影响受害学生的身心健康,更破坏了校园的和谐与安宁。她表示,作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将与学校一起,通过积极协调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法治宣教活动,加强师生沟通交流,守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在接下来的主题宣讲中,张丽律师结合自己的专业行长和工作经历,不仅详细阐述了校园霸凌的定义与类型,还通过校园霸凌的相关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分析,让学生们更直观地理解什么是校园霸凌以及校园霸凌的危害。此外,张丽律师还介绍了预防校园霸凌的措施及应对策略与技巧,并对校园欺凌涉及的法律条文与法律责任进行普及。最后,张丽律师强调,要坚决拒绝成为欺凌者,避免故意殴打、侮辱、暴力索取财物等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能做到:心中有法,行为有度;主动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遇事找法。张丽律师的宣读既有深刻的法律理论阐述,又结合实际案例,让学生们仿佛身临其境,感触颇深。
“通过本次活动,我对校园欺凌行为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也学到了很多自我保护的方法,作为学生,我们既不要做受害者,更不做欺凌者,也不要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活动结束后一位同学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