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小华和15岁的小虎都是广西人。因家庭贫穷和自己不爱学习,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回家,不上学没事干没钱花,两人商量着到外地打工。就偷偷离家来到广东找工作,但由于学历太低,年龄太小,屡屡碰壁。
眼看着从家里带的钱花光了,吃饭都快要断顿了。这天两人在街头游荡时候,有一个自称叫阿强的男子凑上前来,说可以帮他俩找工作,真是绝处逢生,小华和小虎喜出望外,想也没有多想,就跟着这位好心的大哥走了。
阿强安排小华和小虎先在一家宾馆住下,答应慢慢帮他们找工作。看到阿强说话挺好的,小华和小虎便放松了警惕,阿强给他们一个药片,哄他们吃了下去。一觉醒来,小华和小虎感到胳膊一阵阵剧烈的疼痛,整个胳膊都肿了。原来,阿强给两人吃了麻醉类的药物,趁两人昏迷,硬生生把他们的胳膊打断了。
这时小华和小虎才明白自己陷入了一个犯罪团伙。阿强向两个少年传授“碰瓷”套路。稍有不从,拳脚伺候。
培训完毕,阿强和同伙带着胳膊受伤的小华和小虎从广东来到山东。
他们偷来自行车,挑选医院附近的地段,由一个人骑车带着小华或者小虎。选准目标车辆,制造碰撞,然后说撞伤了,要求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肯定是胳膊骨折,然后跟驾驶员私了、要钱。
就这样,小华和小虎被迫充当碰瓷工具,跟随阿强犯罪团伙作案多起,骗得十多万元,直到被警方抓获,才结束两个少年噩梦般的生涯。
从2011年至今,像这样将被骗来的少年胳膊打断,当作“碰瓷”工具进行犯罪的案件,几乎年年都有报道,对犯罪团伙应该加强打击力度,严惩不贷。
而像小华、小虎这样的少年,缺乏足够的知识技能,辨别是非能力较差,盲目出外打工,极易上当受骗,被胁迫参与犯罪动。这种危险的社会现象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