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嵩明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宣布自2025年2月起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司法权威,也为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保护伞”。

以下行为将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转移、毁损财产**:如隐藏财产、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资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暴力抗拒执行**:辱骂、围攻执行人员,或毁损执行器械、证件等;

接到法院通知后仍拒绝配合,如不交付指定财物或拒不腾退房屋。若情节特别严重(如聚众冲击执行现场、导致申请人自杀等),刑期将升至3-7年,并处罚金。

拒付赡养费、医疗费、劳动报酬等涉及民生的案件**,一旦构成犯罪将从重处罚。但通告也为被执行人留了“改过窗口”:在立案前主动履行义务、投案自首或在一审判决前积极补救的,可获从轻、减轻甚至免予起诉的机会。

嵩明县鼓励群众举报拒执线索,司法机关承诺严格保密,并对打击报复行为严惩不贷。申请执行人还可通过刑事自诉维权,符合条件者还能申请法律援助。

专项行动不仅是嵩明县司法力度的升级,更是对“老赖”的强力震慑。法律的权威不容挑衅,而诚信社会的构建也需要每个人敬畏规则、主动履行责任。如果你是被执行人,请抓紧最后的机会;如果你是普通市民,不妨多一份监督,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