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中南世纪城居民在办理空置房业务时,发现电梯费是否打折存在不同的标准,中南世纪城一期的空置房是在2元基础上打六折,而三期是物业费1.6元打折,电梯费0.4元不打折。那么哪种收费才是符合规定的呢?
1月10日,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于2023年6月由原中南物业公司更换为华润物业公司。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根据2023年12月29日印发的《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期间,住宅连续空置6个月(含)以上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人,经双方共同确认后,自空置之日起,其物业公共服务费(含电梯运行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60%交纳”执行。
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即物业公司更换为华润物业公司到《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前,华润物业公司按照业主与前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物业费1.6元每平,电梯费0.4元每平,空置房的物业费为不包含电梯费的基础打六折”收费。2023年12月29日,《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后,华润物业公司严格执行,按照物业费2元每平、空置房物业费按照含电梯费的基础打六折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