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在云南临沧爆仓!国家征求安置意见稿,呼声最高是干这行?

静说好剧吖 2023-11-19 21:13:18

近日,有多起诈骗犯被从境外押解回国的消息引发了公众的关注。这些诈骗犯在境外利用网络、电话等手段,对国内的老年人、学生、企业等群体进行欺诈,骗取了大量的钱财,给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伤害。他们的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也损害了国家的形象和利益。

对于这些诈骗犯,我们应该如何安置他们?网友们提出了各种极端的建议,比如让他们去种树、挖煤、做苦工等,以此来惩罚他们,让他们偿还社会。但是,这些建议是否合法、人道,是否符合我们的法治精神和改造目的呢?

一、法律角度:要依法惩处,不能滥用私刑

诈骗犯是犯罪分子,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对于诈骗犯,我们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根据他们的犯罪事实、情节、后果等,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让他们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起到震慑和预防的作用。

但是,我们不能滥用私刑,不能超越法律的范围,对诈骗犯进行额外的惩罚,比如让他们去种树、挖煤、做苦工等。这些惩罚不仅没有法律依据,也违反了人权和尊严的原则,可能会造成诈骗犯的身体和心理的伤害,甚至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我们不能因为诈骗犯的罪恶,就放弃了对他们的人道和法治的保障,否则我们就会陷入以暴制暴的怪圈,失去了我们的正义和理性。

二、道德角度:要教育引导,不能仇恨报复

诈骗犯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他们利用他人的信任、同情、贪婪等心理,进行欺骗和诱导,获取不义之财,给受害者带来了经济和精神的双重打击,甚至导致一些受害者的家庭破裂、自杀等悲剧。对于这些诈骗犯,我们应该教育引导他们,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悔改自己的罪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学会与他人和谐相处,为社会做出贡献。

但是,我们不能仇恨报复,不能用同样的手段对待他们,比如让他们去受骗、受辱、受苦等。这些报复不仅没有道德意义,也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源,反而会加剧社会的对立和冲突,激化诈骗犯的敌对情绪,使他们更加顽固和狡猾,难以改造。我们不能因为诈骗犯的不道德,就放弃了对他们的教育和引导,否则我们就会失去了我们的善良和宽容。

三、教育角度:要改造提升,不能放弃抛弃

诈骗犯的行为是不文明的,他们利用现代的科技和网络,进行违法和犯罪的活动,滥用和破坏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给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带来了隐患和威胁。对于这些诈骗犯,我们应该改造提升他们,让他们接受法治、文化、技术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使他们能够适应社会的要求,找到合法和有益的生活和工作方式,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但是,我们不能放弃抛弃,不能认为他们是不可救药的,没有改造的可能和价值,比如让他们去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自生自灭等。这些放弃不仅没有教育意义,也不能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反而会造成社会的浪费和危害,使诈骗犯更加堕落和无赖,难以回归社会。我们不能因为诈骗犯的不文明,就放弃了对他们的改造和提升,否则我们就会失去了我们的智慧和责任。

结语

诈骗犯被押解回国,是我国公安机关和外交部门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我国法治建设和国际合作的一个重要体现。对于这些诈骗犯,我们应该依法惩处、教育引导、改造提升,使他们能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罪过,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我们不能滥用私刑、仇恨报复、放弃抛弃,使他们更加恶化,难以改造。我们要坚持法治精神和人道原则,用科学和有效的方法,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和安全。

你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和我一起探讨。

3 阅读:1488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