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3月20日,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在两河口镇松花村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审理,法院判决三名被告人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并以增殖放流方式承担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同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摄影:李筱
责任编辑:张悦|联系电话:(010)67550939|电子邮箱:fyxw@rmfyb.cn
图为庭审现场。
3月20日,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在两河口镇松花村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审理,法院判决三名被告人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并以增殖放流方式承担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同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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