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5日,据媒体报道,山西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意外事件。
一名年逾九旬的老人去世后,其在外地打工的三名儿子和一名女婿返回家乡处理丧事。
在完成了老人的葬礼后,四人当晚在屋内休息时遭遇不幸,因烧秸秆产生的烟雾导致窒息身亡。
当地已经介入,正在处理这起意外事件,并对相关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简直是人间悲剧!一家人好不容易团聚,为老人送终,却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惨剧。当地的安全教育和预防措施在哪里?农村烧秸秆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什么还没有有效的管理和解决方案?这样的悲剧本可以避免,现在四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让人痛心疾首!
也有网友认为,这就是安全管理缺失的惨痛教训!老人辛苦一生,子女们回来送他最后一程,结果却全部葬身火海。政府平时都在干什么?对于农村常见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吗?现在出事了才来处理,早干嘛去了!
那么,在这起事件中,是否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呢?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地方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责任。
这起事件中,如果地方未能有效履行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的职责,对农村烧秸秆等潜在危险未进行有效管理和预防,那么地方确实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具体责任需要根据进一步的调查来确定,包括是否存在监管疏漏、是否发布了相关的安全警示和教育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