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责众的演变

申浩黄粱 2023-10-31 20: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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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责众

古代,如明朝,法不责众是指各级衙门上司上级犯罪被惩处,涉案的下属,兵将、士卒、书办、差役,这些因为奉上级的命令执行任务,所以不会被牵连处罪,这就是说的“千差万差,奉命不差”,此都是因为下属必须按照上司的命令办事,如果这些人被处理判罪,那牵连的范围将会很广,这就是古代的“法不责众”。

而今,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代的法不责众更多的指某件事情本来应该受到处罚,但是因为犯案人数太多,就无法处罚判罪或者不好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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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浩黄粱

简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