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即将施行!全面解读与行动指南!

所食所想 2025-01-04 22:10:34

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即将施行!全面解读与行动指南

大家好!近期,备受瞩目的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即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此次标准的更新,旨在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为此,我们特别整理了新标准的变化要点,并呼吁全市各食品生产企业积极应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产品合规。

重要通知

请全市各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新版标准规定,对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以及包装标识等方面进行全面对照自查。一旦发现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情况,请立即调整规范,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纳入关键控制点程序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出厂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新标准变化要点解读

1. 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这些添加剂在新版标准中被删除,不得在各类食品中使用。

2. 调整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产品

罐头产品:不得再使用防腐剂,包括ε-聚赖氨酸盐酸盐、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态二氧化氯等。食醋:不得使用冰乙酸;果蔬汁(浆):不得使用纳他霉素;蒸馏酒:不得使用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

3. 防腐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使用限制

禁止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黄油、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及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肉罐头、果蔬汁(浆)等食品中均不得使用。使用量调整:腌渍蔬菜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由1.0g/kg调整为0.3g/kg(以脱氢乙酸计)。

4. 甜味剂共同使用时的总量控制

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同时使用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阿斯巴甜,或同时使用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安赛蜜时,混合使用的最大使用量不得超过标准规定的阿斯巴甜或安赛蜜的最大使用量。转换公式: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最大使用量乘以0.64转换为阿斯巴甜用量,乘以0.44转换为安赛蜜用量。

5. 食品加工助剂使用变化

过氧化氢:限定使用范围为淀粉糖加工工艺、淀粉加工工艺、油脂加工工艺、海藻加工工艺、胶原蛋白肠衣加工工艺、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的加工工艺。β-环状糊精:不得在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加工工艺中使用。禁用助剂:1,2-二氯乙烷、矿物油、磷酸铵、抗坏血酸、抗坏血酸钠等加工助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

6. 食品类别调整

新增:其他淀粉制品(如凉粉等)、其他粮食制品、肉丸类等。删除:配制酱油、配制食醋、配制酱等部分食品分类。

行动指南

各食品生产企业应尽快熟悉新标准内容,对照自查,对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及包装标识等进行调整。同时,加强内部培训,提升员工对新标准的理解和执行力,确保每一环节都符合新标准的要求。

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施行,将进一步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健康。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迎接更加安全、健康的食品未来!

感谢大家的阅读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留言,我们期待与您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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