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发生在清朝乾隆年间赵州隆平县!
袁文涣,隆平县的县令!
一天,县令接到一桩案件,是本县子民张某状告女婿王某无端害死女儿张氏!
张某称,昨日女婿王某突然派人来报丧,说是女儿前天晚上突发疾病,不治而亡!
接到消息,便立马动身赶往女儿所在地。然而,女儿的尸棺早已停放在搭建的棚子中!
痛哭流涕地哭丧过后,决定再见女儿最后一面。
打开棺材,张某便断定女儿不是自然死亡,而且被人害死的!
为何如此肯定?
棺材中的张氏嘴角带有血迹,脖子上有明显的勒痕,身上也有多处瘀伤,父亲张某便断定女儿是被人害死的。
所以便一纸诉状将女婿王某告到公堂之上,请求老爷做主,替女申冤!
涉及到人命官司,袁知县不敢怠慢!立马命衙役将有关人证带到公堂问审!
王某作为直接的被告,当然先审他!
只见他三十出头,身材魁梧,明显是个习武之人!
王某来到公堂,还没等袁知县问询,便高呼“冤枉”。
“小民与张氏成亲多年,感情甚是稳定,不可能害死她,倒是我那岳父,平日里十分贪财,稍有不周到之处,便怪罪,如今他女儿死了,失了财路,便以此诬赖上小民”一副委屈至极的模样,求青天大老爷做主!
袁知县听罢,厉声道:
“你说岳父图财陷害于你有何凭证?你说你们夫妻恩爱为什么会有害死之说?还不快将张氏的死因从实招来?”
王某答:
“前天半夜,妻子突然腹痛难忍,并且上吐下泻,应该是得了急症“绞肠痧”,可村里没有大夫,要到外村去请!
请到大夫来,已是中午,此时妻子已经死了两个时辰!
妻子死了,按规矩是要到岳父家报丧的,却想不到岳父以我礼数不周为由,殴打于我,还要开棺验尸!
我不应,他居然带着娘家人来闹丧,不但强行打开棺材还破坏了尸身!让死者遗体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他还敢来诬告于我,请大老爷明鉴!”
袁知县的心中明了,如今想要查清事实,只有“开棺验尸”!
于是决定带着众人前往“验尸”!
此时的王某,得知袁知县这一决定时,却跪地高呼:
“天理良心,死去的女人怎么能让一个男人翻来覆去的查验,这不是让她在九泉之下蒙羞吗?让她不能转世投胎啊!”
一旁的袁知县见王某如此这般,心中了然,这不是“不打自招”吗?
厉声道:“人命案件开棺验尸,乃是本朝法律准许的,你百般阻拦,定有隐情”
于是命衙役将王某捆绑,押往一同验尸!
到了之后,袁知县命人搬来一张桌子放在上风头(怕尸体的味道随风传来,所以不分南北正位)
仵作打开棺材细细查验尸首。
报伤道:
“脖子勒痕一道,乃致命之伤;前胸后背有新旧瘀伤数处,并非致命伤;口内有一纺线铁梃深入腹部,也是致命之伤;”
验伤结果令在场一片哗然,凶手手段极其残忍。但大家奇怪的是,王某平日里为人正直,深受乡亲们的称赞,为什么会做出如此残忍之事?
袁知县命衙役将王某带到桌前,上了“夹棍”之刑;
并说:
“如若再狡辩,夹死勿论”
王某见大势已去,如果再狡辩,就要活受罪,便如实招供!
王某幼时丧父,是母亲一人含辛茹苦将他和哥哥拉扯大。因自幼习武,懂得些拳脚功夫,所在在大户人家做武术教头。
23岁那年,娶妻张氏!本想着,老母亲从此可以享享清福。然而,那张氏却不是善良之辈,她虽出身农家,但因有三个哥哥,从小父兄便对她溺爱得紧!因此养成了任性、刁蛮的坏脾性!
嫁到自家后,从来没有尽过媳妇的义务,家务活从来不干,顶多洗洗丈夫和自己的衣物!
因此,婆婆不少埋怨张氏,张氏不但不听劝,还时常和婆婆顶嘴!
王母就和儿子王某倾诉!
王某背地里说服张氏要谨守妇道,孝顺婆母!不料张氏嘴上答应,背地里却变本加厉的折磨婆婆。
王母是忍无可忍,找儿子哭诉“心里只有媳妇没有娘”。对于母亲的哭诉,王某也是万分恼火!
回房便把张氏按倒一顿爆打,张氏从小哪受过此等对待,便一气之下跑回娘家!
王某去接,遭到了娘家人的训斥,这让张氏更加嚣张!
这年二月份,张氏和婆婆说,要回娘家去!婆婆并未同意,因为马上就要春耕了,家里正缺人手!
张氏哪里会听婆婆的话,非要回去,说着就要走。婆婆上前阻拦,两人拉扯间,张氏气愤猛地推开婆婆,而王母不曾防备摔倒在地!
张氏不理会婆婆,扬长而去!
此事正好被邻居杨某看见,杨某将王母扶进屋里!
王母坐在床上越想越气,受到媳妇如此对待,还在外人面前出了丑,便不停的抹着眼泪!
待两儿子回来时,王母已是两眼红肿倒在床上!赶紧将扶起来,王母边哭边说着发生的事儿!
气得王某就要去找张氏理论,王母说:
“你去她家能得到什么便宜?你虽然练武,但她家里有三个哥哥,还有一村的人,你惹得起吗?还是忍了吧”
王某兄长也表示上门理论只能是自讨苦吃,等张氏回来以后再说吧!
张氏此去五天,没觉得会有什么事!高高兴兴的回家来,没想到,和王某刚见面,就遭到王某的一顿拳打脚踢,而张氏自知理亏,不作声任其教训!
但看着婆婆在一旁站脚助威的样子,张氏暗暗发誓“必报此仇”!
两天后的下午,张氏将自己没吃完的饭拿去喂了狗,婆婆看见便斥责张氏浪费粮食。张氏本就对婆婆怀恨在心,指着狗就开始“指桑骂槐”起来。
正好此时,王某归家,见张氏屡次三番的欺负辱骂母亲,拉着张氏要她给母亲磕头认错,而张氏拒不下跪认错!
王某抬脚便踹,本就是习武之人,力量了得!张氏倒在地上,膝盖已现血瘀,忍着疼痛依然谩骂婆婆,连王某一起捎带着骂!
王某怒气冲天,将张氏推倒,随即拿起张氏的裹脚布缠绕在脖颈之上,想把她勒死,张氏拼命挣扎,以至于被王某划伤咽喉。
兄长发现,进门劝阻,但王某表示“这混蛋媳妇不死,就会把母亲气死”说完要兄长来帮忙。
兄长犹豫片刻,便决定帮忙!两人就这样合力将张氏勒死!
王某唯恐张氏不死,从墙上取下纺线铁梃扎入张氏口中!张氏立即毙命!
案情真相大白,皆因生活琐碎事酿成一桩命案。
袁知县根据当时的《大清律例·刑律·斗殴·妻妾殴夫》律规定判决:
王某绞监候,其兄长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袁知县拟定好判决后经过一系列上报、审核,最终上报到刑部,但却被刑部驳了回来!
袁知县大感意外,“杀人偿命”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自己也是根据朝廷律例中的条文仔细量刑,那究竟是自己“判重了”还是“判轻了”?
此案直隶总督发回重审,袁知县根据刑部的意见按《大清律例·刑律·斗殴·殴祖父母父母》律规定判决:
王某一年徒刑,到服刑所在地杖二十;其兄长作为帮凶杖四十!
由此可见古代对那些违背礼教有犯上行为的人容忍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