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致一人死亡,事后正常上班,死者被尸检,这么离奇?

雨秋闲聊 2024-05-29 08:12:52

证照不符,驾驶无牌照车辆,肇事致一人死亡,事后正常上班,死者被尸检,这么离奇?

文/叶雨秋

应急局、处级干部、未悬挂车牌、有行车记录仪无内存卡,处理山火、逆行导致交通肇事至一人死亡。这些关键词每一个都能吸引眼球,可是组合起来又显得那么不可思议。

5月2日,沈阳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一死亡,5月26日,事故中的遇难者家属表示,事发后至今已经过了20天,家属仍未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不清楚肇事司机的具体身份。

有知情人透露,这起事故中,肇事公务指挥车司机系沈阳市应急管理局某处级干部王某某,且车辆在事发时未悬挂车牌。5月27日,记者从案发地警方处获悉,目前已经确认肇事司机为王某某,案发时该车确实未悬挂车牌,因该案涉及相关检测鉴定,暂时无法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目前该案在正常调查中。此外,沈阳市应急管理局王某某的一位同事也向记者证实,王某某确实驾车肇事,但王某某仍在工作。

5月27日,有记者曝光了沈阳市应急管理局某处处长王某某的恶劣行径。据悉,该处长驾驶无牌照的应急管理局指挥车逆向行驶,竟然撞死了正常行驶的五十多岁老人。对于这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王某某的同事却轻描淡写地表示他正常上班,似乎丝毫不以为意。

这起事故发生在五一假期期间,肇事者竟是应急管理局的处长。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位处长并非初犯,过去就曾有向所管单位索要礼物、接受宴请等劣迹,并因此受到过严重警告。如今,他可能还涉嫌准驾车型不符等多项违法乱纪行为。然而,距离事故发生已近一个月,责任认定报告却迟迟未出。

不仅受害者家属心急如焚,广大民众也对此感到愤慨和不满。如果不是因为肇事者是局里的处长,这个结果早就应该水落石出了。难道这种事情真的就那么难以断定责任吗?

事后,家属在现场看到了事故车辆,但没有看到事故人员,事故公务车上有行车记录仪,但存储卡不见了,不清楚本身没有,或者被拿走了!

令人愤怒的是,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实际上对三轮车司机进行了尸检,以排除是否涉嫌酒后驾驶和毒品驾驶。最后,尸检结果证明没有嫌疑。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判断应该非常明确是合理的。三轮车正常行驶,无酒后驾驶和毒品驾驶。为什么没有责任判断?

更无语的是,据知情人士透露,涉案王某持有的驾照与当时的车辆不符。王某某有可能是C证,但应急车辆C证明显无法驾驶,王某某事发后仍在正常工作!

网友炸锅一个是没有车牌,另一个是逆行,第三个是驾照和车辆不一致,根据这些点,事故责任判断非常清楚啊,为什么20多天没有结果?仔细想想这个可怕的事情!

对遇难者进行酒后驾驶毒驾测试,肇事者却在正常工作,反差好大啊!

处置山火虽情况紧急,但也不是把人的生命置之不理的理由。在肇事地点上方,还悬挂有限速20公里的标志牌。死者家属还表示,他们到现场后看到,肇事公务车上的人员已被清空,该车内安装了行车记录仪,但却未见储存卡。而且肇事公务车前后均未悬挂车牌,甚至没有拆卸的痕迹。估计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过去这么多天,没有人给死者家属一个说法。

如果事发后,相关部门积极处理,相关人员积极担起相应的责任,那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在网络上闹的沸沸扬扬,不仅相关单位的形象大打折扣,当事人可能也无法全身而退了。

大家看悬疑剧看的比较多,这个剧本是不是环环相扣,剧中人物众多,人物中的关系复杂,现实版的剧本让这些演员演绎的活灵活现,情节跌宕起伏,有大人物,有小人物,这本剧中的小人物的生命在这些大人物眼里就是这么不被重视,但是连续剧目前还没有杀青,我们等待剧终。

其实,有网友是明白人,他们说的好,这个事故跟山火有什么关系,就是一起交通事故,该赔赔,该判判,而官方刻意强调山火不过是想减轻肇事者的责任,或者说肇事者是职务行为,或者说肇事者为了公共利益,为了抢险。

但是,法律上没有规定为了公共利益就可以损害个人利益,更没有规定为了紧急情况就可以违反交通规则,就可以漠视生命啊!

事故发生了,该怎么承担责任就怎么承担责任,该主动争取受害者家属谅解就主动争取谅解,该积极赔偿受害者就积极赔偿,如果这一切都做了,何至于此啊?

老百姓其实还是很善良的,很能理解强势者的难处的,他们也很好安抚,关键是你要拿出真心好诚意,不要欺负他们,他们的亲人已经不在了,本身就处于悲痛之中,再这么推诿扯皮,甚至想把责任转嫁到死者身上,试想,就从常理上去理解,你接受这样的结果吗?

人,最重要的是以心换心,特别是强势一方,如果不能理解弱势者的难处,反而要以强势地位拿捏对方,很多时候适得其反,反而会反噬自己,这个事故给大家上了生动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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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秋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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