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行政管理(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120402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升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学科门类为管理学,专业类为公共管理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15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2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行政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具有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行政工作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具有较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具有国际视野、公共情怀和公共精神;
2.掌握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的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
3.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熟悉当代中国的政府治理体系;
5.树立效率、创新、服务、公正、民主、法治等政府治理理念;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实际工作需求。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