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2月30日正午时分,武汉警方接到一个令人难以想象的报案:当天正午时分,汉口一名男子竟在闹市区被人用枪打死,凶手所用的明显是自制土枪,虽然精度和威力有限,但近距离打死人并不难。
本以为这充其量是一起性质恶劣的抢劫案,怎料它却成了可怕的序幕:随后短短4年时间里,凶手连连出手,杀死3人,重伤3人。
调查过程中,专案组专家对凶手下手之狠感到不寒而栗:歹徒总是先选好目标,默不作声地摸到对方附近,冷不防地从背后打黑枪。且受害者大多头部中枪,这说明凶手压根没打算给对方留活路。
然而有个巨大的问题:凶手杀人缺乏动机。要说劫财,诸多受害者虽说身份各异,但几乎全是社会基层人员,打眼一看就知道不是有钱人。其中一名半夜下班回家途中遇袭的工人,身上连钱都没有,只剩半包香烟。
要说寻仇,受害者们人际关系并不复杂,更不得罪了谁,闹到不得不灭口的地步。且凶手的反侦察意识极强,案件频发却没有哪怕一位目击者。
由于证据缺乏,案情竟没有丝毫进展。一时间,武汉人心惶惶,人们不敢走夜路,担心被歹徒盯上;各种都市传闻四处流传,有人说凶手不是人,而是一个夜晚游荡在城市中的“恶灵”。
值得一提的是,一位刘姓女清洁工人成了幸运的幸存者。据她回忆,遇袭时天才蒙蒙亮,她正沿街打扫卫生,远远看到一名男子骑着自行车向她靠近。刘某说,对方看起来个子不高,穿着严实还戴着口罩,似乎有意遮挡相貌。
此外,男子背着一个黑色大包,手上还拿着一根奇怪的、大概半米长的棍子。后来她才得知,那是一把土铳。
因为男子模样怪异,刘某就多看了两眼。两人刚刚擦身而过时,她恰巧看到地上有垃圾便弯腰去捡。恰在此时,一声巨响从背后传来,刘某感到头皮一麻——子弹就被她这么幸运地躲过了。
枪响后,一辆卡车恰巧路过,司机下车查看,凶手见状连忙逃离。
刘某很是困惑:究竟丧心病狂到怎样的人,居然会对手无寸铁且老实本分的普通人下手呢?她大概想象不到,这名恶魔曾与她一样,挣扎于庞大社会的最底层。
社会是一面镜子,透过它,我们总能看到人性最复杂的一面。
1963年3月13日,一个男孩出生在武汉市硚口区一个普通家庭中,父母给他取名叫张明高。这个家庭带着那个年代我国许多家庭都有的通病:明明贫穷,却仍要没有节制地生儿育女;张明高的父母便生有两儿三女,他是其中的老二——或许在老一辈看来,“多子”便意味着“多福”。
张明高的父亲很上进,与朋友凑钱开了家小作坊,眼看事业即将有起色,却被人诬告为“资产阶级分子”,厂子没了,人还被关进监狱。母亲独自抚养5个孩子,终于在张明高15岁时积劳成疾去世。好在张父获释,在武汉热水器厂里找了份工作。
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大背景下,胆大的撑死,胆小的饿死。眼瞅处处都是机会,张父与几个朋友便盘算着私下借厂子的机器捞些外快,却一不小心把设备给弄坏了。
谁料祸事一出,称兄道弟的几个老哥立即把手一甩,将责任一股脑都推到了张明高父亲头上,而后者也过于讲义气,竟稀里糊涂地扛了。
这种“义举”没能换来尊重,反而惨遭落井下石。不久,张父也因病逝世,人死无对证,不但昔日的合伙人敢随意往其身上泼脏水,就连没有参与此事的其他职工也听风就是雨,也跟着骂几句。
更过分的是,张明高父亲火化完后,厂里派人来送骨灰盒,不等张明高接过便随手把骨灰盒往地上一扔,甚至还用脚踢。
痛失双亲的兄弟姐妹几个,靠着大姐一个月20几块的工资根本没法活,无奈之下,十几岁的张明高只能辍学,到父亲生前的单位希望能找个活干。怎料热水器厂竟一点也不念旧情,以“不满16岁”为由一口拒绝。再去找居委会,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对这样一个困难家庭也是不管不问。
张明高找遍了相关部门,各部门都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来回踢皮球。好在在他的苦苦哀求下,热水器厂终于答应给他一份临时工作。
本来,张明高心里还是有些感激的,怎料在厂子里,他可以说是受尽了欺凌:因为父亲的关系,他遭到几乎所有人的嘲笑,谁都敢在他面前骂其故去的父亲。甚至厂子里开大会,开到一半就成了针对张明高父亲的“声讨会”。
就在这样的环境下,张明高一共做了11个月的临时工,后来转正为正式工人,再后来又评上了金工车间三级车工。眼看苦日子好像要哀悼头了,怎料张明高的心态却垮了。
要说人心里充满阳光,看到的也处处是阳光,张明高却恰恰相反。在作为“正常人”的最后几年里,他脑子里惦记的全是昔日所谓朋友对父亲的背叛,看到的是周边同事的人前笑脸和人后算计,以及一小部分人为了哪怕丁点儿利益也能挣得有你没我的顽劣。
有关人们善良的一面,他一概选择性地忽视了,还得出结论:这世上怕是没有一个好人。突然有一天,他辞去了工作,决定为父亲报仇。
后来被捕时,张明高坦诚交代,自己原本的计划是查出当年构陷父亲的人,跟他们同归于尽。然而他找遍了包括公安局在内的所有单位,对方都不愿提供资料。复仇五路的他一度变得十分抑郁,压抑在心中的情绪无法发泄,最终将他逼迫成了反社会人格。
张明高对审问他的警官说,杀几个人不算多,他给自己立了一个“杀够500人”的小目标。
有了“指导思想”后,他给自己制定了一套行动方针,专案组专家将其总结为一句话:经济不够,密谋抢钱,搞到钱后,人力不够,又开始物色人员,做其帮手。
某天走在路上,他看到有几人正拿着一把自制的土铳打野狗玩,并亲眼看到狗被一枪毙命,心里便有了想法。事实证明,作为车工,张明高的业务能力绝对出色。他只看了几眼,便自己动手加工出了一把土枪,试射后对威力十分满意。
为方便行动,他又做了两把缩小版的。
有了工具,张明高开始执行计划的第二部:在街上随机挑选目标杀人,不为别的,只为练胆,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所说的系列案。
一开始,由于案与案之间全无关联,导致案情迟迟难以推动。但在1989年12月10日,武汉武汉鲍家巷派出所和汉中街派出所在同一天接连失窃,共丢失54式手枪两把、64式手枪一把以及子弹160颗。
两天后,汉口一名年轻小贩和一名值夜班的印刷厂工人中枪身亡。看到熟悉的作案手法,专案组专家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对凶犯而言,此前的作案毫无意义;而最近发生的两起案件,恐怕也只是在“试枪”。
在获得了满意的武器后,张明高组建了一个四人团伙。他找来的三人中,除本身好吃懒做之徒外,竟也不乏曾风光一时的个体户。
他很聪明,许诺给对方“挣钱的捷径”,或是专挑对方软肋,如“给老婆孩子富裕的生活”等,把所有人都吃透,拿捏得死死的——果然,受尽人间疾苦之人,对人性的把握确实比常人要更深入一些。
他租了间房子作为“议事厅”,在团伙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选择怎样的作案目标、采取怎样的手法,谁负责做什么,都由大伙儿一起商议。不仅如此,他还十分重视学习,手边常有《孙子兵法》等典籍。
此后,张明高团伙专挑商户等有钱人作案:
1990年4月19日21时许,武汉自行车厂两名会计在江汉区遭枪杀,装有7500元公款的公文箱被抢;5月,硚口区一对做生意的兄弟在即将打烊之际从身后被袭击,2000多元现金洗劫一空;12月1日凌晨3时,汉口个体老板石某在家中遇劫,总价值近5万元的现金和财物被抢……
最丧心病狂的是,这伙歹徒不但敢在公安局隔壁的民房里开枪杀人,还于1991年11月1日作案得手后,当街朝试图追逐他们的人群开枪。
经警方统计:张明高及其团伙共犯案28起,杀害20人,共抢得现金及公私财物共计超过20万元——在那个年代,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只有千把块。
好在疯狂的作案给警方留下了足够多的线索,不久,技术人员绘制了一幅张明高的画像:身高不足一米七,身材瘦小,年龄在25~30岁之间,当地人,独居。
事实证明,我国刑侦人员的业务能力实在出色:您不妨拿张明高被捕时的照片跟这幅画像对比一下,就会发现后者有多准了;而张的身高,恰好只有1米68。
显然,画像的出现帮了大忙。
1991年11月21日晚,一名房东报警,称自己在清理下水道时发现一颗子弹,再想到租客的模样,顿时吓出一身冷汗。
根据这颗关键的64式手枪子弹,专案组锁定了嫌疑人身份,并制定了神兵天降般的抓捕计划。
行动当天,房东借口说事骗开房门。门刚开一条缝,几名刑警便立马破门而入,在张明高做出反应之前便将其死死按倒在地。果不其然,警方在他身上搜出一把已经上了膛的手枪,倘若动作再慢一点,后果将不堪设想。
也许张明高的心一早就死了,被捕后没有做任何反抗,不但痛快地交代了所有案情,还把自己3名同伙也供了出来。
他对警方说,自己最困难时,曾打算跟姐姐和3个弟妹一起跳江自尽,但那会儿的他还信“天无绝人之路”的道理,打算再拼一拼。长大一些后,他才意识到这社会压根就不像人们所说得那般好,最起码按他自己的遭遇来看,身边鲜有好人。
然而他忽视了一个问题:自己在过瘾的同时,也可能逼迫更多的人成为下一个他——遭遇困难,挥刀向更弱者,这不但是一个人性格的缺陷,更是社会的悲剧。
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毫无愧疚之意,反而称“杀的这些人根本不算多”,杀够五百人才算够;不管是谁,撞到他枪口的都要杀。在他看来,无论继续作恶下去,还是被抓住枪毙,两者都不亏本。
1992年12月23日,法庭作出判决:张明高连同3名同伙均被依法判处死刑。仅3天后,四人便被枪决示众了——公正的法律总算给了武汉人民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