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二审开庭后接受采访时说:“某人为了爱女牺牲我,那我也不会一直容忍下去。”后面还补充了一句,大意是他家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
刘鑫家的自私和冷血真是代代相传,是琼瑶都编不出来的剧本。我不能工作不能赚钱不能恋爱结婚过上我向往的生活,你女儿已经离开人世,活着的人更重要,你何必如此执着地揪着我不放,让大家都不痛快?
但江歌案中从始至终备受煎熬的只有江歌妈妈一人,刘鑫除了获知一审败诉需要赔近70万时表现出少有的心急火燎,平时唱《好日子》,换新发型,吃烤鸭,旅游,追剧打发休闲时光……这日子多么滋润多么惬意,朝九晚五的工薪阶层都羡慕得直流口水。
这边刚跟媒体卖完惨,那边刘鑫便开开心心地发了视频:有人请我吃大餐!
自己打自己脸的事刘鑫干过不下数十次,难怪评论区中她的支持者都发出担心的声音:真的会败路人缘,在舆论场里真的是给对方递把柄的做法,太不谨慎了……”
这担心纯属多余,刘鑫就是典型割裂型及反复无常型人格。上一秒跟江歌说“我好害怕”,“他好可怕”,下一秒就画风突变成了与前男友的“很愉快”日常!
上一秒面对媒体一副惨兮兮的样子,签名都是小苦瓜本瓜,下一秒就放飞自我,快乐如风。
没有人觉得刘鑫必须得为江歌离世背负一生一世的枷锁,前提是在我们这个以互帮互助为传统美德的国度,刘鑫能在江歌离世后不参加葬礼,也没有任何愧疚、难过的表现,而今更是为了彻底撇清自己与江歌案的关系,将所有的责任一股脑推给了江歌,正验证了东野圭吾的那句名言: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仇人才想一心置你于S地,朋友也会!
江歌遇害后,活得凄凉悲苦,无需卖惨,但所有为人父母者都能感知到有多惨的也只有江歌妈妈。
牺牲的也分明是江歌,24岁,正当妙龄的少女,所有的希冀和梦想都埋葬在刘鑫和其前男友“很愉快”的这段恋情中。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既然你们那么愉快,为什么不剪烛西窗,赌书泼茶,好好享受二人世界,偏要把无关的第三人扯进来,给你们的愉快相处增加不和谐音呢?
刘鑫这场“愉快”到此情可待成追忆的恋爱,要以江歌牺牲生命做代价,还真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绝世之恋!
六年间,刘鑫已经不止一次在公共平台上晒出她的岁月静好,本人出镜时也是衣履光鲜,精气神十足,面向大众时又声泪俱下地来了一句“某人为了爱女牺牲我”,刘鑫的人设和逻辑思维,真是一道无解的斯芬克斯之谜!
还是那句话,一个没有灵魂的人,活着很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