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林业局网站发布
《关于推荐国家森林乡村的公示》名单
永春这12个村上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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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19〕92号) 精神,经村庄自评、县级推荐、市级审核推选、省级评审通过,拟将光泽县李坊乡管蜜村等346个国家森林乡村推荐对象(见附件)提交省林业局审定,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如有异议请电告或函告福建省林业局绿化工作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邮编:350003,联系电话:0591-87839245)。
福建省林业局绿化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
(排名不分先后)
永春县达埔镇溪源村
永春县东关镇南美回族村
永春县桂洋镇桂洋村
永春县湖洋镇蓬莱村
永春县岵山镇茂霞村
永春县坑仔口镇玉西村
永春县石鼓镇半岭村
永春县外山乡草洋村
永春县下洋镇溪塔村
永春县仙夹镇山后村
永春县一都镇三岭村
摄影:刘宝生
永春县玉斗镇玉斗村
新闻多看点:到2020年,全国将建成建成20000个国家森林乡村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今年3月印发《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部署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到2020年,全国将建成建成20000个特色鲜明、美丽宜居的国家森林乡村和一批地方森林乡村,建设一批全国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乡村绿化美化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扎实开展,乡村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保护,绿化总量持续增加,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方案》指出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大各类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乡村绿化美化。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结合现有林草工程,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筹资筹劳、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成果共建共享,鼓励各地依托乡村绿色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等项目,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绿化美化。
消息来源丨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