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最新事件 ■素材:方建国
(本人用第一人称写故事,素材有原型,但情节有所演绎,请勿对号入座!)

1985年的春天,我背着一个破旧的帆布包来到了湘西山区的青林村。说实话,作为一个高中毕业两次高考落榜的老光棍,能在这偏僻的山村教书,也算是找到了个安身立命的营生。
那时候的青林村,就像是一块被老天爷遗忘在深山里的风水宝地。远远望去,几座青山把村子环抱在怀里,一条蜿蜒的溪流懒洋洋地穿村而过,溪水清澈见底,时不时还能看见调皮的小鱼在水中嬉戏。
我叫方建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的儿子。说起我这个名字,那可是我爹深思熟虑的结果。我爹常说:“建国这个名字好啊,多气派!”可惜啊,这气派的名字到了我这里,愣是跟高考八字不合,考了两次都名落孙山。
来到青林村的第一天,村长老罗就给我安排了住处。那是一间用木板和泥巴糊成的房子,屋顶是黑乎乎的茅草,墙壁上还能看见蜘蛛在织网。老罗一边帮我收拾屋子,一边笑呵呵地说:“方老师啊,你可是我们村第一个正经八百的老师呢!以前都是找些认得几个字的老把式来教书,现在好了,有你这个高中毕业的来教书,那可不得了!”
我听了直挠头,心想这老罗也太给我面子了。其实我心里明白,像我这样的落榜生,也就只能在这种偏僻的山村里混个教书匠了。
青林村的春天来得特别早,二月底的时候,村子周围的山坡上就开满了各种野花。早晨起来,推开门,就能闻到油菜花的香味,那香味随着晨风飘进屋里,让人忍不住想要多呼吸几口。
我住的房子离学校不远,说是学校,其实就是几间破旧的土房子。教室里的桌椅也是东拼西凑来的,有的还是学生家长用木板自己钉的。窗户上糊着油布,透着昏暗的光线。但是孩子们的眼睛却亮得像星星一样,每次我走进教室,他们就齐刷刷地站起来,大声喊:“方老师早上好!”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我也渐渐适应了山村的生活。直到那天,我在溪边遇见了周小红。
那天是个艳阳高照的日子,我刚刚上完课,想去溪边洗把脸。远远地,我就听见溪边传来阵阵笑声,原来是村里的妇女们在溪边洗衣服。突然,我看见一个姑娘蹲在溪水边,她穿着一件略显褪色的碎花衣裳,乌黑的头发随意地扎成一个马尾辫,露出一截白皙的脖颈。
“方老师,你也来洗衣服啊?”一个大婶笑着问我。
我正要回答,却见那个姑娘猛地抬起头来。这一抬头不要紧,我的心顿时就漏跳了一拍。那姑娘约莫十八九岁的样子,皮肤白皙,眉眼如画,鼻子小巧玲珑,嘴唇红润得像是沾了露水的樱桃。
“这是周家的小红。”大婶笑着介绍,“方老师,你可能不知道,我们村的人都叫她周小红,那可是咱们村有名的村花呢!”
我看见周小红的脸一下子红了,她低下头,继续搓洗着手里的衣服。但我分明看见她的耳朵尖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
“哎呀,方老师,你可别看小红长得漂亮,她可惜啊,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呢!”另一个大婶插嘴道。

这话一出,周小红的动作顿了一下,我看见她的肩膀微微颤抖。
就在这时,周小红突然站起身来,抱着洗了一半的衣服,转身就要走。但她走得太急,脚下一滑,眼看就要摔倒。我下意识地冲上前去,一把扶住了她。
“小心点。”我轻声说。
她抬起头,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相遇。那一刻,我仿佛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变得异常清晰。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晶莹的光芒,像是含着泪水,又像是映着溪水的波光。
“方老师。。。。。。”她红着脸,轻声说,“你。。。你能教我认字吗?”
这句话,就像是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溪水,激起了层层涟漪,从此改变了我们两个人的命运。
那以后,我每天傍晚都会在村口的老榕树下等她。那棵老榕树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树干粗得要三个人才能合抱过来。榕树的气根像是一条条垂下来的绳子,随风轻轻摇晃。
周小红总是准时来,有时候还会带着自己蒸的红薯或者煮的花生。起初,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我就手把手地教她。她的手很小,皮肤粗糙,沾满了干活的茧子,但却异常温暖。
“你看,‘周’字是这样写的。。。。。。”我握着她的手,在本子上一笔一画地写着。
她学得很认真,每个字都要反复练习好多遍。有时候写错了,就懊恼地直跺脚:“哎呀,怎么又写错了!”
我看着她着急的样子,忍不住笑了:“慢慢来,总会写好的。”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周小红的进步很快。不到一个月,她就能写出一手工整的字了。每次她学会写一个新字,脸上就会露出灿烂的笑容,那笑容比山间的野花还要明媚。
可是好景不长,村里很快就传出了闲言碎语。
“你们听说了吗?周小红天天晚上去找方老师学认字呢!”
“哎呀,现在的年轻人,也不知道顾及些影响。”
“我看啊,这方老师是看上咱们村的村花了!”
这些话传到周小红父母的耳朵里,他们的脸色立刻就变了。一天晚上,周父来找我,脸色阴沉得可怕。
“方老师,”他开门见山地说,“你也是读过书的人,应该明白,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吧?”
我赶紧解释:“周叔,我就是教小红认字。。。。。。”
“教认字?”周父冷笑一声,“方老师,你是个清白人,我们小红也是个清白姑娘。你说,要是传出什么闲话,对你对她都不好。”
我一时语塞,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就在这时,村里来了个说媒的。对方是邻村养猪大户家的儿子,家里有两间瓦房,还有一辆崭新的凤凰牌自行车。
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村子。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教室里批改作业。笔尖在作业本上划出一道长长的墨痕,我的心里突然涌上一阵说不出的难受。
那天晚上,周小红没有来上课。我一个人坐在老榕树下,看着夕阳一点点沉入远山。突然,我听见急促的脚步声,抬头一看,是周小红跑来了。
她的眼圈红红的,显然是哭过。她站在我面前,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方老师,我不想嫁给别人。。。。。。”

我的心揪了起来,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方老师,”她擦了擦眼泪,“你教我认的字,我都记住了。你说过,认识字就能看懂这个世界,就能改变命运。。。。。。”
我看着她,突然明白了什么。
第二天一早,村里就炸开了锅。周小红不见了,只在枕头底下留下一张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我去找工作了。”
这是她学会写的第一句完整的话。
三个月后,我收到了一封来自深圳的信。信封上的字迹我一眼就认出来了,正是周小红的笔迹。她在信中写道:“方老师,我现在认识的字更多了。。。。。。”
看到这里,我的眼睛有些模糊。窗外,春天的风轻轻吹过,带来远处油菜花的香味。我想起那个在溪边问我要不要教她认字的姑娘,想起她认真学习时专注的样子,想起她临走时留下的那句“我去找工作了”。
如果当初没有教她认字,她是不是就不会离开家乡?如果她留在村里,嫁给那个养猪大户家的儿子,是不是会过得更好?
这些问题,我想我永远也不会知道答案。我只知道,在那个春天,我教会了一个姑娘认字,而她,却教会了我,有些改变是无法阻挡的,就像春天的溪水,总要奔向远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