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说明一下,“虚乎”是本人常用的口语化用词,意思是形容一个人言行举止夸张,也不一定就是虚伪,但一件事情到了她嘴里,往往小就成了大,三四就到了八九。
这正是“脑瘫诗人”余秀华给我的一贯印象。
几天前刚看到余秀华那条被顶上热搜的微博就心存疑窦:差点被掐死,又接连被扇了上百个耳光,时隔一个多月才这么云淡风轻发微博?
而且这可不是两口子吵架斗气你扇一耳光我回一巴掌那么简单,因为微博发布之后余秀华接受某媒体记者采访时称,自己害怕杨槠策天亮来找她,并声称“我要出去躲躲,不出去的话会被打死。”
听似事态严重,不及时处理恐有性命之忧。
然而紧接着杨槠策的回应也来了:确实打了,但没有她(余秀华)说得那么严重,前前后后总共打了十几巴掌,而且(力度)是“有分寸的”,要不然她就没法发微博了。
而且他强调,自己也没有像余秀华所说的那样“掐脖子”差点把人掐死。
就是这番解释惹恼了千千万万的正义网友,他们发声纷纷痛斥渣男偷换概念:你的意思是只打十几个耳光就不是家暴,就是你“手下留情”了吗?
且先不谈是非对错,就事实本身而言,我倒更倾向相信杨槠策对事实真相的还原:以一个青年男子的力气,如果在气头之上接连痛扇一百多记耳光,那被打的只能成了猪头还会是人脸吗?
这样严重的人身伤害,别说余秀华的残疾之身,就连身强力壮的我也扛不住啊!
以余秀华平素与人互撕时虽吐字不清但气势如虹的霸气风格,就这样忍气吞声息事宁人?
那么,如果这所谓的上百个耳光是分开打的,那余秀华为什么一不逃跑,二不报警,而任由施暴的男人“分期付款”?
而且,事件曝光之后,包括她户口所在地的钟祥市妇联征询意见准备介入和媒体记者表示愿意代她报警之时,余秀华明确表示拒绝。
但在微博中,她却又表示说,如果将来“坚持不下去了”,希望侮辱自己和殴打自己的人负法律责任。
如果真的差点被打死,还对那个欲置自己于死地的男人如此情深义重不忍追究?
解释不通啊!
至于掐脖子到“差点掐死”,我也更相信杨槠策的话,并不是信任他的人品,而是基于一个人的行为逻辑所反映出的真实品性:这个对自己的人生未来有宏伟志愿和缜密设计的年轻人,大概率不会一时冲动做以身涉险之事!
为什么?大家都知道杨槠策是个没钱没工作没资源的“三无人员”,除了年轻和还算不错的外形之外别无其他,他唯一拥有的优势就是一颗躁动不安时刻渴望改变命运的心以及随之而生的行动力!
从他的过往经历来看,这个年轻人内心充满“命运逆袭”的渴望和设计,他也为此不断地“折腾”。
相信接近余秀华应该也是这种“折腾”的一个创意目标。
其实杨槠策真的是蛮聪明的,既知道审时度势,也懂得取长补短,更难得的优点是,有一种令家境优渥的都市同龄人难以企及的为图来日且忍当下的狠劲儿。
试问这样一个头脑灵光有条不紊的年轻人,难道不明白以余秀华那样肢体(尤其是脖颈)严重扭曲的残疾人,如果以“差点被掐死”的力气狠掐对方脖子,很容易导致严重后果吗?
他愿意为泄一时之怒而给自己惹下麻烦甚至身陷囹圄吗?
答案当时是不。
所以说,杨槠策的家暴行为当然令人痛恨不齿,但从简单事实的界定来看,余秀华不说是撒谎吧,至少是对事实有所夸大。
肯定有较真网友会喷,上百个耳光和十几个耳光有区别吗,不都是扇耳光打人吗?
有。两个人吵架相互推搡,如果一方没站稳摔倒在地,但有人作证称那人是被“打倒在地”的,肯定要承担做伪证的后果。
如果还有人认为“上百个耳光”和“十几个耳光”不需要界定那么清楚,那么发生民事纠葛,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尽情“发挥想象”,杜撰罗列对自己有利的细节,还要法庭干嘛?
而且平心而论,关于发生肢体冲突的导火索,余秀华的确不应该骂一个年仅九岁的小姑娘那样一个不堪的词汇,余秀华自己也曾说这个小姑娘“聪明伶俐”,第一次见面就与她同睡一床。
在某报记者的采访文章中,在余秀华的家中,小姑娘还曾帮忙接待来访者并礼貌告知“余老师正在午睡”。
就这样短短一句话足可看出这小女孩的早慧成熟,再和人家父亲有什么矛盾,总不好这么骂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吧。
余秀华自己也发微博检讨自己并道歉。
所以说,纵观余秀华的表现,我认为说撒谎过于严重,我更倾向于用“虚乎”来定义。
她的确是一个“虚乎”的人,言行向来高调,总是昂着脖子,一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态势。
说实话,我挺喜欢余秀华的文字,那么精美,雅致,充满丰盈的想象,我很“吃”她的诗。
但我觉得一个不愿具名的媒体人对余秀华的评述非常精辟:他说徐秀华始终在“卑”与“亢”之间游移,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以亢掩卑,很难相处。即便是出于好意的建议,也往往被强硬回怼。
从她“走红”至今,这种风格一直持续不断。
从“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激情恣肆浓烈到如同岩浆喷发,如果当时的这种“虚乎”还只是出于艺术想象的张扬,那么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从诗里到诗外,余秀华更是将这种虚乎的风格展现得淋漓尽致,如火如荼。
她无数次在社交平台上以情诗向李健示爱,即便对方始终沉默不语依旧我行我素而自得其乐。
她无数次和网友互怼对骂,脏话飚到飞起。那都是市井村妇尚且要有所忌惮的粗野用词,而她白纸黑字快意恩仇甘之如饴。
她无数次在公开场合故作惊人语,有意无意打造离经叛道特立独行的个性人设,“我就是荡妇怎么了?”
“你也是我床上的玩具!”
甚至,在她跟杨槠策情定之初你侬我侬之时,也曾一度把这个男人夸成一朵花一样,天上有地下无的,还说杨槠策之所以选择跟自己在一起,并不是贪图自己的名气钱财,“他又不是没钱,随随便便一划拉,他就搞了很多钱。”
言下之意是真爱无疑了。
这我就呵呵了,假如杨槠策真像余秀华所说的那样“随随便便一划拉”就能搞很多钱的有钱人,他会找余秀华吗?
其实吧,眼明之人都能看出,这固然是个人底色的一种真实呈现,个人素质的一种自然表露,但这种“虚乎”并不是无的放矢,而是一种隐藏的商业策略。
设想一下,如果余秀华真是那种不问世事,只醉心于内心诗情世界的传统型诗人的话,那么在快餐文化盛行的当今,她即便因缘际会一时走红,时至今日也恐怕早已热度退潮,泯然众人了。
而事实上成名多年的余秀华不但没有“凉”,反而愈来愈红,愈来愈火,靠的是什么?是她不断推陈出新技艺精进的诗吗,当然不是,数次热搜,除了惊世骇俗的出位言行和一地狗血的私人情感还有什么?
商业时代,信息社会,酒香也怕巷子深,即便不为自己,就是为出版社的码洋和自身团队的生计,想方设法保持个人热度本也无可厚非。
为六便士折腰并不可耻,但如果一定要将自己打造成目不转睛沉醉迷人月色的高雅之士就令人没法尊敬了。
平心而论,余秀华这一点还算比较坦荡,没有动辄谈诗、故意示人以不食人间烟火的清高脱俗形象。
或者说极为精明,她反其道行之,并不讳言说自己就是“农民”、“脑瘫”、“粗俗”甚至“荡妇”,看似低到了尘埃之中。
但剑走偏锋的结果,依然是标新立异,依然是炒作热度,依然是为商业布局,依然是求文字变现啊。
一个无人关注的文艺作者,谁会为他孤芳自赏的作品买单呢?
想想那些曾经流星般一闪而过的影视明星,再看看相对冷门却始终热度不减的诗人余秀华,不由叹服她的商业头脑和炒作手段。
她真的是精明过人,就连她和杨槠策如今惨遭打脸的伟大爱情,其实某种程度也是一种基于双方利益共赢的商业行为。
从一开始,余秀华就明白这个世界上并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洞彻男女本质上都是“有所图的”,所以,她愿意在得到年轻肉体和异性温情的同时,也让对方利用自己的名气和热度开展营销。
这一点堪称人间通透清醒,的确值得点赞。
但余秀华,你追求和渴望的仅仅是“爱情”吗,你不是也在这段“老少恋”的全网关注中同时又狠狠收割了一波流量吗?
就连那个结婚庆典,都是有蜂蜜广告植入的。
即便最后一地鸡毛的狗血大戏,在被侮辱和伤害的同时,你不是也得到了你个人生命史上空前的全民关注度了吗,对于你接下来即将出版的新诗和重新包装再版的旧作难道没有好处?
我的一个文友曾感叹说,以这个脑子,如果余秀华不是“脑瘫”的话那真要上天!
深以为是。
即便是对李健看似不求回馈率性而为的疯狂表白,据熟悉余秀华的人来说,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有一个更令她情牵心动之人,但既得不到本人回应,也不能随意公布对方姓名,所以用对李健的热情表白来消解内心澎湃而不得出路的激情。
按她自己的话来说“李健是公众人物,谁都可以表白”。
这样看来,余秀华对李健也并不是那么“爱得痴狂”,而李健弄不好只是充当了一次寄情的对象而已。
所以说,余秀华的“虚乎”从来都不是不经大脑的率性而为,都是于己有利的刻意为之。
否则,如果真是那种活在内心之中性情赤纯的诗人,是爱是恨,若非付诸文字,便是付之风中,而不会总是这般熙熙攘攘“虚乎”于众人之前,你同情支持最好,嘲笑鄙薄也罢,总之热度是有了。
被人骂总胜过无人关注。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被不少人口诛笔伐的余秀华,其实更像是一个精明的文化商人。
最后,我只是希望余秀华今后不妨再大胆和坦荡地表露自己对金钱,名气,和男人的热爱,这些东西人人都爱,追求它们也没什么可耻的,总之千万不要一时犯糊涂给自己打造纯爱真情诗人的人设。
那真的不是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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