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驱除高拱,高拱仅用一句河南土话,做出准确的总结

轶事趣聊 2024-12-04 18:03:53

——【·前言·】——

高拱生活在明朝中后期。那是我国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时期,又是明王朝吏治日趋、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时期。那个时期有怎样的特点?

——【·任人唯贤 选好官员·】——

在那个时期,选官用人不论其才,惟论资格,考核官吏弄虚作假,甚至将考核变成交朋结党、排斥异己的工具,居官不务实政,以致成风,贿赂公行,法令废弛,不行。

明世宗嘉靖二十年,高拱考取进士,开始步入舞台。穆宗继位后,隆庆元年,高拱任吏部尚书,后出任内阁首辅,位居文官之首。他依据自己对形势的分析

在穆宗的支持下,高拱以国事为己任,大力进行以整肃吏治为中心的吏部改革。坚持任人唯贤,选配好主要官员,特别是中央要害部门的长官,以及边疆地区的长官,是高拱吏治思想的重要内容

所谓中央要害部门的长官,按照高拱的说法,这里所说的首相即内阁首辅,是国家行政中枢的长官;冢宰即吏部尚书,是国家主管官吏任免的长官;台长即都察院都御史,是最高监察机构的长官。

这是选任官吏的重点。高拱提出,国家主要部门长官要建立梯队,这样就可以避免因主要官员变更而选配失当所造成的损失,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社会的稳定性。

知府、知县是亲民官,其贤与否关系重大。高拱在谈到府州县正官的作用时,由于这些官与民众直接接触,肩负着贯彻落实朝廷政今的使命

其人选不仅要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还应有年龄限制,以保证他们有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他还提出州县正官必须要具有一定的从政经验,即使是取得进士出身的人,初入仕时也不宜直接授以州县正官。

明朝建国后,加强了对边疆地区的管辖,但边疆地区的经济文化水平仍远远不如内地,为官者不愿到边远地区。在官员安置中,鄙薄边官成为一种陋习。

明中叶以后,广东等边远地区之所以长期出现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因官吏素质差管理不善造成的。而边疆地区的,又影响到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

高拱从提高边疆地区官员素质入手,大力改善边疆官员的任职状况。当时广东总计州县58处,其掌印官全部从进士、举人中选任,皆拣其年力精强、才气超迈、兼通武事者。

高拱大力提高边远地区官员待遇,在配备边疆地区的官更时,高拱从当时实际出发,提出在辽东、宁夏、甘肃、福建、广东诸处选拔本地有才力知兵者作为本兵司属

这一决策,既保持了不得官于本省用人原则的优点,同时又克服了其中的不足,使得边远地区的官员配置更加合理,更能有效提高官员的积极性。

——【·遍识人才 用其所长·】——

知人善任,是治政的关键所在。明中后期吏治败坏,居官者不专职守,趋炎附势,致使法度废弛、不行。要改变这一局面,必须从用人上入手。高拱明确提出:要得治天下在于用人。

这三种人才各有特点,在任用时,既要考虑职位有高低之别,又要考虑人的德才有高低之分,本着量才授职、扬长避短的原则,统筹兼顾,全面安排。

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因事择按照职务需要选拔适当的人为此,高拱反复申述用人要诀,同时强调改进选用人才办法,在选拔官吏时,要求有关官员同堂共议、集思广益,即便是冢宰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由于吏部将工作重点放在识别人才上,加强了对官吏的考察考核,掌握了官吏德才及其表现的基本情况,再加上实行司官共议制,贤否不混

这样就有效地堵塞了用人上以权谋私的弊端,减少了在用人上的百目性。如张学颜长于理财,经高拱举荐理财后,降庆六年河决邳州,高拱荐用长于治河的万恭、朱衡二人前往治理

在60天时间内筑起河堤 370 余里,有效地消除了河患。经高拱荐用的王崇古、谭纶、殷正茂等人在边疆地区供职,兴利除弊,加强了西北、东北以及东南沿海的边防建军民乐业,不用兵革。

——【·考其政绩 奖勤罚惰·】——

明代官吏考核制度已相当完备,问题在于不能令行禁止,考核失实、走过场,赏罚混乱。针对此种情形,高拱提出,凡是在任职官,不论其出身如何,一律依据其政绩来确定其优劣。

这一标准的出发点,就是鼓励官吏以兴利除弊为已任,勤奋供职,举贤才,除凶顽,有利当兴,有害当除,有弊当革。高拱提出,无论哪一部门或地区

在考核官吏时,都必须以本官职责为准绳,务核名实,言必有据,力戒造假失实。依据考核制度的要求,对于被考核者,不仅要分别作不谨八个等次的结论

每一结论都必须列出事实,在考核中,要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责成各级监察官员做到认真查访,发现问题指实参奏。对需要进行处分的官吏,高拱提出,要划清不肖和有细微之过的界线

不得将有细微之过的官更列入惩汰范围。在进行处理时,明确告诉其问题之所在,同时允许被劾者本人进行申辩。由于处理是以事实为依据的,所以被处分者也心悦诚服。

惩治行贿 利用职权国家资财、收受贿赂,是明代中后期吏治的集中表现,也是治理更治的难点。对此,高拱作了认真分析,认为造成这种情形的主要原因在于惩处过宽,缺少震撼力。

针对这种情形,他重申实行从严追赃之法,今贪酷者,仍提问追。就是说,对犯罪官吏的处理,不仅要罢他们的官,还要治他们的罪,追回的钱财物,不能让他们在经济上占便宜。

隆庆五年,高拱通过考核将查有实据具有劣迹的知府徐必达等25 人交御史按问追赃,给予贪官污吏以猛烈打击。针对当时官场上行贿受贿的情形,隆庆六年,高拱又提出两项防治措施。

惩治行贿之人,这是从源头上遏制。二是提倡却贿,鼓励官员主动退回赃款赃物,凡遇有却贿之官,便当纪之善簿,而不得反用为瘢痕。列之荐牍不得反指为瑕类。

在加大对贿赂的惩处力度时,高拱又实行奖励廉吏的政策。这种严明的奖罚,弘扬了正气,打击了歪风邪气,在社会上引起了震动。高拱既是谋略家,又是具有高度责任心、勤备供职的实干家。

他担任首辅兼吏部尚书后,面对国内复杂的混乱局面,深深地意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他怀着对朝廷的一片忠心,殚竭心力,鞠瘁夙宵,时刻思忖

正是这种责任心和紧迫感,促使他弹精竭虑,恪尽职守。为了及时准确地把握各地的情况,以便作出相应的谋划,高拱要求全国各地官员平日注意收集与政事有关的材料,每月月终向他授告一次

从隆庆三年至六年两年半的时间内,高拱共向朝廷上疏250件,批复政务书答 94 件。身居内阁首辅的高拱,深知自己一举一动带来的影响。新郑是高拱原籍,他写信给新郑知县

——【·结语·】——

河南巡抚李邦珍与新郑知县匡铎商定,将原来土城改建为砖城,所需砖石式料与民工从临近州县调集。他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写信给河南巡抚加以劝阻。

生活在16 世纪中期的高拱,在改革整肃吏治时,没有看到西方世界的发展前景,没有追随世界发展前进的步伐,但他为挽救明王朝的颓势所作的努力,却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吏治之风的蔓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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