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遛狗冲突致人死亡一案
已有判决结果
据裁判文书网显示,备受关注的上海青浦区遛狗未牵绳纠纷致他人死亡案,已于2020年6月18日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因故意伤害他人,并致一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18年8月23日,在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练北新村内,被告人张某因遛狗未牵狗绳与被害人屈雪春及其女儿周某某发生争吵,张某之母万某某闻讯赶至现场后也加入争吵并率先动手殴打周某某,导致双方冲突升级开始互殴。
期间,张某对屈雪春拳打脚踢致其倒地,并数次蹬踹其胸腹部,后被他人劝阻制止。当晚8时许,当120急救人员赶至现场后,屈雪春已当场死亡。经法医尸检鉴定,屈雪春系生前在饱腹状态下,因胸腹部受钝性外力作用引起胃内容物返流致吸入性窒息而死亡。
来源:新闻晨报·周到APP 记者 张益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