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省份的军迷提到桂军必然要说,抗战时期桂军在安徽与日军勾结,以此否认广西先烈在抗战时期的奉献,这也让很多广西网友抬不起头来。
抗战时期,广西征兵120多万,征调民工200多万,征粮1497万余担。八桂子弟抛头颅洒热血,对国家贡献巨大,后人宣扬先辈的忠贞勇猛以及光荣事迹,再正常不过。
难道因为“勾结日军”4个字就能抹煞先辈们的牺牲?是时候还原真相了。
“勾结日军”的说法来自《新桂系纪实》一书中收录的伍焕嵩写的文章《新桂系在皖东的部队与日伪勾结二三事》。由于伍焕嵩是广西宾阳人,担任过桂军团长,又以亲历者口吻描述,这篇文章在网上影响巨大。
但仔细阅读发现,文章里的说法矛盾重重,其实就是一篇标题党。且文章写于亩产万斤的年代,伍焕嵩还是战俘身份,不交待点东西恐怕过不了关。但他害怕往自己身上揽罪名,只能把组织推出来挡在前面。此举虽然卑劣,但笔者对其表示理解。
无独有偶,《新桂系纪实》一书中第三章“新桂系在安徽”收录的文章,无一例外都是揭批桂军的,用意再明白不过。其他暂且不提,先来分析分析这篇说桂军“勾结日军”的文章。文章的内容网上很多,建议大家还是先按标题搜索阅读原文,以便对比。
文章大概说了这么一个事:1944年冬,皖东地区有一个叫陈俊之的伪军团长与桂军往来密切,一天他写信给桂军皖东部队指挥官漆道澂(时任第7军副军长),请漆派人去其防区商谈“防共事宜”。
漆道澂便派机要室主任陈大镛和伍焕嵩(当事人)过去,但他们到后,陈俊之突然告知日军联络官要直接与他们谈判。会谈时,该联络官拿出两份协议要伍焕嵩签,他以自己不能决定为由搪塞。最后伪军一个叫谷桂馨的师部参谋又拿着协议跟他们一起回去与漆道澂谈。
最后的结果是,漆道澂“虽然完全同意双方照协约施行,但并没有签字”。
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个背景,当年桂军坚守大别山区,属于敌后游击。几乎所有敌后游击部队或多或少都与部分伪军存在联系,并不是桂系一家这么干,这是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也是敌后生存的必要。
毕竟当年的口号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伪军首先是中国人,只要不作恶,不采取敌对行动,一般都会进行接触,避免不必要的消耗。尤其是到了抗战末期,很多伪军都在寻找退路,可以利用这个机会策反他们。桂军与伪军接触,别的军队同样也与伪军做生意。
伍焕嵩的文章有两大矛盾之处:
第一、签署合作协议并非儿戏。当陈俊之告诉伍焕嵩有日军联络官参会时,他的反应是“原来谈判的对象是陈俊之,现在却有日军联络官参加,万一日本人蛮横无理,强迫执行什么条约,那就很难转圜”。
他还认为这是日伪事先设计的圈套,而且信誓旦旦地说,日军谈判时“拿出了早就拟好的条款”,证明日军早有准备。这也就是说,事前伍焕嵩对日军要参加谈判的情况一无所知。
那么漆道澂知道此情况吗?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如果漆道澂知道情况,且想与日军达成协议,不可能不告诉自己的谈判代表,否则怎么谈?如果他知道情况,又不愿与日军谈判,完全没必要派人去。
所以,只有一种情况,漆道澂也不知道日军联络官要参加谈判,这至少表明并不是桂军要与日军谈。事实上,从进驻大别山之后,桂军与日军打了那么多硬仗都没有谈,到1944年冬日军已是强弩之末了,最困难的时候都熬过来了,还有什么可谈的。
正如伍焕嵩所说“是日伪事先设计的圈套”,是要“强迫执行什么条约”。但是,伍焕嵩的说法非常幼稚、非常矛盾。日军如果志在必得地要与桂军达成某种协议,岂会事先毫无沟通,搞个突然袭击逼迫对方签字?
军事合作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前提是双方平等自愿。否则,逼迫人家签个协议,对方就会心甘情愿地执行吗?即便对方今天答应了,明天也可以反悔。这就好比,你在大街上随便拉个陌生人去办理结婚证,他就会跟你好好过一辈子吗?
搞突然袭击完全没有意义,也不符合办事规律。伍焕嵩的说法矛盾重重,根本无法自圆其说。大概率是桂军只与伪军有接触,伍焕嵩添油加醋写了篇交待材料,以保证自己能过关。
第二、桂军勾结日军实为莫须有的罪名。这篇文章的小标题是“勾结日军订立秘密协议”,但伍焕嵩在文章里写得明明白白,漆道澂“虽然完全同意双方照协约施行,但并没有签字”。没有签字,你安个“勾结日军订立秘密协议”的标题,危言耸听,不符合事实。
当然伍焕嵩的说法是,漆道澂担心签了协议会留下把柄,只是与日军达成口头协议。问题是人家没签字,你怎么判断漆道澂不是在搪塞人家,或者只取协议中对自身有利的一面,毕竟兵不厌诈,这种事情在战史上屡见不鲜,并非桂系独创。
如果漆道澂是真的同意与日军达成协议,不可能只与伪军代表签个协议就完事了。后续合作细节怎么敲定的?是否又派人去与日军直接谈?指定谁为代表负责与日军联络?双方通过什么方式联系?是否交换电台密码本?
这细节的东西,伍焕嵩一字未提,因为涉及面太广,容易露馅。所有的“罪证”只是一个莫须有的口头协议,真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伍焕嵩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漆道澂已经在香港病逝了,死无对证。不过伍焕嵩可能觉得有愧于上级,在文章中留下了“后门”。
尽管他说漆道澂与日军达成了口头协议,但又举了个反例“又一次,驻炯炀河的日军偶然进入桂军防地,被桂军截击,打死小队长一名和几个士兵。驻合肥的日军岛田部队长就大发雷霆,说桂军不守协约……”
这里就搞笑了,说双方有默契协议,结果日军只是误入防区,马上遭到桂军迎头痛击,这不正说明桂军抗日积极吗?不正说明上级没有命令他们不打日军吗?
说漆道澂与日军达成了默契协议,但他却又没有下令部下不打日军,这显然很矛盾。事实上,在“达成口头协议”后,历史档案中也记录了多次皖东桂军袭击日军的记录。
1944年10月11日,李品仙发电报向老蒋报告:敌伪500余向我赵主庙(汤泉溪)10纵队守军进犯,该纵队三支队9中队迎击,伤亡甚众,遂于黑夜突围。敌续攻(赵主庙西)张罗集,经我增援部队反攻,敌始不支,向全椒城溃退。计毙伤敌伪百余、马4匹,我伤亡官长二员、伤亡兵40余。
《含山县志》记载,1945年7月18日,国民党第七军副军长兼一七一师师长李本一率军两团,围攻含城敌伪,19日夜克复含城,敌伪溃退巢县。
限于篇幅原因,加之许多史料尚未公布,笔者也懒得去查找,仅据此皖东附近发生的两例战斗足以证明,战斗仍在发生,并没有所谓的默契。
尾声:客观地说,抗战末期大别山地区的战斗确实要比前期少。但这是因为豫湘桂战役后,大多数日军已经被抽走,而不是桂军要保存实力。
比如《合肥市志》中记载:1943年8月,日军从江苏等地调来2000余担任合肥地区警备。其中广中大队400余人担任合肥至田家庵警备、协屋大队500人担任撮镇以南至裕溪口警备、荣渡大队600鱼人担任巢县、含山一带警备,合肥城内则有500日军。
日军由于兵力不足很少再主动对中国军队发动进攻,但是日军战斗力强且有不少伪军协防,仍存在较大威胁。加上敌后游击区无法获得外援,又有兄弟阋墙的牵制因素,中国军队也很少主动进攻日军。除非上级下达确定的作战目标,需要配合其他地区的战役对日军进行牵制。期间发生的都是一些小规模战斗。
至于桂军与新四军的恩怨,那属于党派之争、兄弟阋墙,就不做过多点评了,拿这些事情扣帽子,让人不敢辩解,非常下作。
目前各省均在编纂抗日志书,从新闻上了解到《广西抗日战争志》及《安徽抗日战争志》均已过审,等将来出版后,桂军在敌后抗日的经典战例将一一为大家呈现。相信大家可以揭开迷雾,看到更多的真相。
最后也奉劝一些地方的军迷,抗日战争是全民族的战争,每个地方都有军队参战,每个地区的人都有自己的先烈。作为后人,以宣传先辈的光辉事迹,完全没必要踩踏其他地区。
小便黑广西,抓起来装猪笼沉江!
哪些地方的军迷炒这些东西?倭后吗?
你说我该不该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