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2月8日起正式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面包、月饼等食品,不再允许使用脱氢乙酸钠。标准实施后,大连市市场监管局陆续对本地100余家生产糕点及馅料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场指导企业结合产品特点执行食品添加剂新国标,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现场:配料表中脱氢乙酸钠被替换 4月14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来到大连麦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商品陈列厅和库房里对在售糕点进行督导检查。针对GB2760变化,现场查看标签修改情况,以糕点是否按要求杜绝使用脱氢乙酸钠,换成其他可替代的食品添加剂为切入点,宣传新标准,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GB2760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依法依规依标组织生产,保障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 监管人员现场随机抽查了一款在售月饼,对比新旧标签配料表情况。在被替换下的旧标签上可以看出,当时这款月饼使用了脱氢乙酸钠,在售的4月11日生产的同款月饼配料表上已没有了脱氢乙酸钠成分。大连麦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在售上百种糕点,其中月饼等40多种需要添加防腐剂的包馅类糕点,在去年已全部将脱氢乙酸钠换成山梨酸钾,“虽然成本高了,但安全性更好些。” 变化:罐头食品不再允许使用防腐剂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监管人员张乔玮介绍,脱氢乙酸钠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防腐剂,很多食品生产企业都会用到它。目前,2024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已经删除了脱氢乙酸钠在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淀粉制品、预制肉制品、黄油和浓缩黄油、果蔬汁(浆)等食品中使用的规定,从今年2月8日起,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面包、月饼等食品,不再允许使用脱氢乙酸钠。“对于今年2月8日以后生产的上述食品,消费者如果在食品标签中发现存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可立即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张乔玮提醒。 根据罐头产品相关标准,罐头食品均为商业无菌,没有使用防腐剂的必要性,因此食品添加剂使用新标准删除了以防腐为第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在罐头食品中使用的规定,“也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罐头食品已不再允许使用防腐剂。”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副处长杨晓宇表示,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还要加大对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培训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严防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保障出厂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一旦发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形,将处五万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