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夜间经济,鼓励市场主体举办促消费活动,引进新型消费企业主体——《关于建设国际新型消费中心暨打造“不夜天堂、璀璨杭州”的若干政策意见》正在浙江杭州市政府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拟于2023年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这份《意见(征求意见稿)》不仅表态支持夜经济,而且还有真金白银的补助。比如其中规定对参与人数多、形式新颖、成效显著的活动,经认定予以活动发生资金的20%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发展“子夜经济”,餐饮、零售、娱乐、文化、书店等实体店铺在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保持营业的,按营业面积对经营主体予以一次性分档补贴,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7月7日晚,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烟雨公园举办“彩虹集市”,该集市以车辆“后备箱”为创意亮点。(图片来自中新社 何蓬磊摄)
夜经济等于是延长了营业时间,拓展了经济活动的空间,这当然会创造更多的产值。所以,从经济角度来说推广夜经济是有利可图的。
但从某个层面说,夜经济对城市来说也有特别的意味,超出了经济收益的单一视角。城市重新定义了“夜”,打破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农业形态。对于夜生活,人们只能想到城市;而对于城市,人们觉得它就应当是霓虹闪烁的。
今天的历史叙事,把宋朝汴京夜市视作相对唐代长安宵禁的一种进步。为什么当夜市出现,就会被视作一种进步?这未见得是因为历史书写者对夜市有什么特别的需求,而是有意无意间体会到了城市的某种价值:多元、开放,满足细分需求。
一个分工复杂的地方,有朝九晚五就一定有通宵达旦,有常规生活就一定有超常规生活。当夜生活出现,就意味着人们可以自己选择生活,而不是“在什么时间做该做的事”。城市总有千般“苦恼”,诸如房价、拥堵、空气污染,但它总是拥有无穷吸引力。这恰是因为城市的现代,反而贴合人们最原始的需求:自由选择的快乐。
就好像杭州的补贴门类里,还包括了书店。也许会有人问,难道真的有人会三更半夜去书店看书吗?为什么不呢?当真有人想三更半夜去书店,发现他真的可以这么做,这就是一种快乐,就是城市的价值所在,它永远在提供可能。
城市以补贴的方式,去创造夜生活的需求,去鼓励人们夜晚消费,这是有意地在培育夜经济。当一个城市真的拥有异常繁荣的夜经济,相信它的气质也会改变。夜经济,是一种纯粹的消费经济,人们的购买就能换来直观的商品与服务,是直接作用于人们的主观感受的。当城市的夜经济发展起来了,城市和市民也产生了更深层的连接,那种从民间自发生成的活力与氛围也就形成了。
对夜经济进行补贴当然有用,但夜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还是自发性:是人们自愿地在夜晚出来,打开门面、走街串巷。所以,政府有形之手的助推之外,可能在一些地方也需要放手,给予充足的包容。比如夜经济相关的门店设计、经营空间、商铺种类,可能都和高端大气的商业中心是不同的。而怎么规划与调整,这背后也很体现城市管理的功力。(完)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责任编辑: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