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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7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以下简称两个《清单》),明确12类首次违法或轻微违法行为可不予行政处罚。
近年间,各地方市监部门已陆续发布地方性“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此次市场监管总局从国家层面制定发布两个《清单》,对连锁餐饮企业而言是避免“小案重罚”困境的政策红利。但政策宽容不等于放松监管,新规下,企业还需把握以下要点:
一、政策核心:抓住“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两大关键词
两份文件明确,两类特殊情形可免于行政处罚:
1.首违不罚: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
2.轻微不罚: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危害、及时整改。
两类免罚情形对比表
二、连锁餐饮高发风险点免罚清单
本次发布的12种免罚情形集中于证照管理、食品安全、餐饮陈列与操作三大领域,其中部分免罚情形同时适用“首违不罚”与“轻微不罚”两种免罚理由。若企业因疏忽发生以上轻微违法行为,但实际操作中未实质性增加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风险(即满足免罚条件),则可根据《清单》免于处罚。对于连锁餐饮品牌最关心的高发风险点免罚情形与免罚条件,中申律师摘录整理如下:
(一)证照管理类——避免更换不及时的“小疏忽大代价”
(二)食品安全类——进货、储存、标签全流程管控
(三)红线警告——这些情形不适用免罚!
1.同一主体两年内第三次同类违法;
2.学校、养老机构等等集中用餐单位以及为其供餐的集体供餐单位违法;
3.存在情节严重违法情形的;
4.未能同时具备某一违法行为类型列明的全部适用条件的。
特别注意:两个《清单》明确,对当事人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所有当事人还应做到依法退赔消费者损失、依法履行召回义务,并对非法产品依法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避免再次流入市场。
三、解析:如何根据免罚政策构筑企业护城河?
两个《清单》在为法律意识不足的餐饮经营者敲响警钟的同时提供了容错空间,并通过详细列举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及免罚条件,在让市场主体在面对轻微违法行为时,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那么,餐饮连锁企业应当如何最大限度利用政策宽容度,降低处罚风险,同时提升整体合规水平呢?妥善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是《清单》中的重要免罚条件之一。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等市场主体需采购内容及供应商类型查验、留存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如当批产品检验报告、购物凭证及送货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两个《清单》的制度设计以合规激励为导向,通过降低纠错成本引导市场主体构建内部合规体系,不仅彰显了相关部门的审慎包容态度,更构筑了“柔性执法与刚性约束”并行的治理范式,蕴含了正向引导与反向约束的双重效能。对连锁企业而言,“首违不罚”的本质是给予纠错机会,而非鼓励利用违法漏洞,只有将守法意识融入日常管理基因,才能真正做到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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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申律师】:上海中申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聚焦连锁法务领域,主要服务省级&全国细分领域头部品牌方,正在为全球100多个头部连锁品牌提供专业服务。近20年深耕,围绕头部连锁品牌的法务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型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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