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信佛的男子李某一天打电话给他朋友石某,相约过几天去普陀山拜佛,石某觉得这件事也是一个好事情就问自己的妻妹赵某是否一起,问完三人一拍即合当即表示过几天就出发。
自驾到浙江舟山后,三人就近找了一家酒店住了下来,分别是李某和石某一间,赵某单独一间房。简单休息之后李某提议下楼吃点东西,顺便喝点啤酒放松一下。
晚上十点左右,不胜酒力的女子赵某先行离开了,剩下的李某和石某还在继续饮酒。晚上十二点左右酒局结束,二人此时都已经处于醉酒状态。结束后二人回到房间后倒头就睡,此时狡猾的李某在等石某睡着后偷偷来到女子赵某的房间,在房间门口李某先是打电话给赵某,表示有事情商量,赵某打开房门后李某先是和赵某闲聊了几句,随后趁赵某酒醉实施了强奸行为。
在实施暴力行为时,由于李某的行为过于粗鲁,二人从床上摔了下来,响声惊醒了石某,见到李某不在床上石某立即跑到赵某房间查看情况,接下来眼前的一幕让石某瞬间明白李某的狡猾诡计,怒火攻心的石某很快就和李某互殴起来,打架过后要求李某进行赔偿。可能是李某没有提供合理价格,石某便报警处理,警察到来之后随即拘留了李某。
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触犯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
李某辩称:赵某和自己在接触的几天当中已经暗生情愫,当晚发生性关系也是二人情投意合;赵某虽然也喝酒了但是脑袋是清醒的;
面对李某的辩称,公诉机关说明了事实情况。公诉机关指出,二人从床上掉下来的行为正是因为女子赵某的不从,并且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赵某遭受到了李某的暴力,李某的强奸行为是在压制赵某的反抗后发生的。
所以,一审法院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司法实践当中只要证明男子的行为让强奸对象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强奸男子利用女子的弱势地位实施强奸的均构成强奸罪。
本案中李某就是利用了赵某的醉酒状态,并且通过暴力行为实施强奸,依法应当构成强奸罪。很多人还会问李某的醉酒状态可以阻却违法犯罪事由吗?答案是否定的,法律对于醉酒状态下实施的犯罪会按照一般人的角度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