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冬,寒风飕飕。一名青春靓丽,貌美如花的女工,名叫李九莲,即将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而举报她的人不是别人,竟然是她恋爱多年的男友!
三岁就被人买去做童养媳的李九莲,上学时她勤奋好学,各科成绩优异,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而且她乐于助人,经常帮助同学解决学习上的难题,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她敢于直言,关心国家大事。高中毕业后,被分配到赣州市一家工厂当徒工,真正进了社会这个大染缸里,更加了解了民生和百姓疾苦。
她把当时对社会的一些看法写进日记里,并把自己真实的思想写信告诉了热恋中的男友,并特别嘱咐他:“此信内容勿告诉别人”,可她的男友自己看完信后,举报了她,将此信交给了他的领导,领导看完信后喜出望外如获至宝,李九莲随即被公安机关逮捕入狱,以“反革命罪”被判处死刑。1977年,李九莲被五花大绑押到公判大会现场,为了不让她在会场有说话的机会,她的下颚与舌头被一根竹签刺穿成一体,之后就被执行枪决,年仅31岁。1980年,这起冤假错案得到了彻底的平反!(图片网上下载,如侵秒删)
举报者、杀人者、审判者都是什么下场,否则,提这些事还有什么意思?[得瑟][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