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快路男童头探天窗外涉事家长被交警传唤

半岛晨报 2024-08-16 08:36:54

8月13日,本报刊发的报道——《危险!这样不是“飒”而是……》引起大连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

市民刘女士向本报反映称,8月10日9时许,她驾车沿着东快路从五一广场驶往香炉礁方向,看到了一辆辽B牌照的白色本田CRV汽车行驶在车流中,一名男童将头从车顶的天窗探出,副驾驶位的人员则将胳膊伸出窗外。她认为这种行为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希望家长能够提高安全意识,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

了解情况后,大连公安交警部门立即行动,通过调取监控录像等手段多方查找违法车辆驾驶人。8月14日,交警支队巡控一大队将涉事车辆驾驶人传唤至大队。驾驶人充分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性,接受了交警的批评教育,并做出书面承诺,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大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车载儿童出行时一定要注意防范以下七种危险行为:让孩子睡在后备箱里,若车辆被追尾或侧翻容易导致孩子受伤;让孩子独自待在车里,孩子天性好动,玩方向盘、挡位等关键的驾驶部位带来危险,而且容易引起窒息;不锁儿童锁,在车辆行进的过程中孩子很容易打开车门,引发事故;车内吃零食,可能需要家长照顾,撕包装等家长分心易引发事故;孩子独自开门下车,缺乏观察,易被后方来车撞到,突然打开车门也容易撞到路人;让孩子从天窗或者侧窗探出身子,遇急刹车或发生事故,孩子可能严重受伤;家长怀抱婴幼儿开车,影响方向盘灵活性,开车分神也易引发交通事故。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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