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内各地市医保
根据省社保局《关于扩大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社保函[2016]154号)中的相关要求,我院可以为全省20个地市的省内异地就医参保人提供住院联网就医服务。参保人凭当地社保机构要求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具体见附表)、身份证和本院医师开具的“住院通知书”办理住院手续,前台操作人员查询社保信息系统,确定其参保、异地就医、转院审批等情况有效的,参保人出院时只需交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医保支付部分可直接记账。
骨科姚大夫-姚京辉-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儿童骨科 科主任
2、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保
在广州市居住和工作的参保人,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参保地申办)以及本院医师开具的“住院通知书”,到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能够获取社会保障卡内基本信息的参保人,出院时只需交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医保目录范围、个人先支付费用比例按广州医保有关规定执行;医保起付线、支付比例、最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3、非联网结算异地医保、
公医、农合人员需注意
(一)就诊前到参保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了解清楚异地就医的程序和规定。
(二)办理异地就医的一般流程:参保人填妥《异地就医申请表》(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获取表格)一式数份→参保人到拟选定的广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广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异地就医申请表》上加盖医保业务专用章(我院盖章处在门诊部一楼收费处⑩号窗)→广州市医保局或分局盖章→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盖章→异地就医→用现金支付全部住院费用→回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
(三)入院时主动向收费员、管床医师出具身份证和就医凭证。治疗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住院费用一日清单等资料,出院前跟参保地医保部门确认清楚办理报销手续所需的各种凭证,在现金结清全部医疗费用后,在医院的收费处、医保办和医务科开好各种证明并按要求盖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