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前 “12万买保时捷”的新闻大家肯定都看过,最近这件事件有了后续。
保时捷送了“口罩,贴纸”当事人同意谅解事件当事人王先生在两周前第一个以911元的预定价格拍下了一辆总价为“12.4”万元的保时捷Panamera,随后在社交平台上晒出。而之后保时捷官方回应:由于系统卡顿,导致工作人员误将“124万”标注成了“12.4万”。随后当事人王先生和其他一同下单的用户订单被保时捷全部取消。
由于事件快速在网络传播发酵,保时捷单方面取消订单的做法也备受争议。所以保时捷亲自派人赶赴山东,与王先生当面会谈。保时捷工作人员提出了几个购车方案,但是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最终,王先生签署了一份“对保时捷方失误表示理解,并决定后期不做任何金额赔偿”的协议,此次乌龙事件也就此收场。
有意思的是,在2月8日,王先生还收到了保时捷宁夏银川店寄送的礼品盒,其中包括口罩、贴纸、瑜伽拉力带、跳绳四样物件。
王先生向媒体表示:“利用别人的失误获利不道德。在了解是‘失误’造成这个价格之后,我没有提任何补偿,主动放弃了这个订单。”
乌龙订单可以撤销但必须经过双方协商此次事件是保时捷经销商在电商上线产品定价设置失误。其实类似的事情在网络电商还是比较常见的。有网友觉得电商的操作失误不应该单方面取消订单,而是应该继续以“原订单价格”履行交易。
这边我们就要搬出我国的法律。
“乌龙”订单属于可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买卖合同不得强制解除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
订单撤销后过错方应适当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写在最后
所以可见,我国法律对于此类乌龙订单还是较为保护卖方的,但同时消费者的权益法律同样也会明确。
通过买卖双方的正常沟通协商,才能妥善处理类似的乌龙订单事件。而当事人王先生恐怕也很清楚即便是诉诸法律,也不可能以12.4万买到一辆全新的保时捷。把事情曝光,也算是给车企一个教训了。
如果1240点错了,定金退不退?
卧槽,高明的炒作方法
一共十块钱
给我点赞的没人五百万,后面我会说搞错了,
124W...441马力的?
一开始不是说是首单一辆正常交易吗,现在变成失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