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等9场景算医疗反腐?30禁令戴紧箍咒

逢纪与世界 2024-10-19 14: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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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截止征求意见

很快,引起业内关注的医疗反腐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即将结束,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安排,为进一步提升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治理效能,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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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防范风险

之所以,业内都在关注这一意见稿呢?只要是该文件与已有的地方性合规指引相比较而言,更加强调了企业是合规的主体,而且要求建立健全合规体系提供了更多“具体、明晰、可操作”的参考。可以说是,字字到骨,句句要害!

从反腐促合规的思路上来看,合规在新形势下有了新内涵,其中文件给企业划清了合规边界,而且突出了“分级防范风险”的思路,到哪一步,采取哪些举措?细致,有可操作的举措。指导企业主体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根据行为严重程度确定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及分级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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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捐赠等行为如何才算行贿

引起业界思考的是,针对医药企业商业贿赂风险识别与防范,国家对学术拜访交流,接待,咨询服务,外包服务,折扣、折让及佣金,捐赠、赞助和资助,医疗设备无偿投放,临床研究,零售终端销售9个活动场景下,超过30项 “禁止”内容。

这里,闪电主要想把今天聊天的重点放在捐赠和赞助上,坦率来说,因为近年医疗反腐力度的不断升级,很多过去显性的行受贿行为被严打,这样让不少人把心思用在了更加隐蔽的方式上,这样就把捐赠和赞助等原本公益的事业多少有些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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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说,我不去科室找科室主任推广药品了,支持合规,但我支持你科研项目或科学科普,捐赠资源给你可不可以呢?捐赠给你又不求直接回报,不算行贿吧?比如你临床专家发起一个临床急需的药物开发,满足临床需求,但你临床专家或医院对此没有足够的资金,那我捐赠给你资源,资金,帮助你解决临床难题。

那么,问题来啦?怎么认定这样的捐赠和赞助,引起业内思考。首先,闪电认为,如果有慈善企业处于公益性,捐赠给医疗机构资源或资金,且不涉足资金使用项目的成果转化,不涉及成果的利益分配和市场化的推广价值,不涉及被捐赠单位“以A报答B”的打包方式回馈捐赠企业,那这当然是属于单纯的捐助行为,值得肯定,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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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涉及另外一个问题,怎么判定捐赠企业的目的是单纯的,处于企业公民的慈善目的,毕竟,企业是以盈利有目的的;其次是企业的捐赠行为,怎么监督,规范这次行为与后续的三个“不涉及”内容进行评价监督和定性呢?怎么区分慈善性捐赠和商业性质的捐赠呢?尽管文件提出的禁止内容,仍是任重道远!

就像我们常谈到的学术推广一样,医学的飞速发展,前沿科学的合规学术推广是实现技术普及,提高临床专家整体水平至关重要的一环,作用突出,也是培养年轻医生,四五线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水平提升的关键。但医疗学术腐败也往往发生在这个环节,很多临床专家在空中飞人的到处参会的同时,也成为企业围猎的对象,当然也有不少人没有抵住诱惑,堕落掉进深渊,多少院长因此吃到盒饭,愿我们的白衣天使都初心不改,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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