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定一个人的品行是否好坏,从来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同样也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在不干扰到他人的情况下,去表达自己的言行。这无关乎身份、年龄,每个人就应该活出不一样的自我。
2020年10月6日,北京当地的居民毛某因为家中水管破裂,看着陈旧的房屋,不得已只好决定进行翻新,可当他找人将院子进行翻整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一具已经腐烂的尸骨。在见到尸骨的一瞬间,毛某整个人都止不住地颤抖。
原来早在2001年起,自己就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女儿,所有关于女儿的消息都是从女婿鞠涛永那里得知。虽然对于女儿常年在外务工的行为感到怀疑,但对女婿极为信任的他,从未对其言行有任何怀疑。
纵然毛某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可当警方接到报案立即赶来进行调查,在证实尸骨确实是毛某的女儿小丽,并经过侦查罪魁祸首正是其视作为亲生儿子的女婿鞠涛永时,无法接受事实的毛某因为一时血压的猛增,陷入了昏迷。
可当警方将鞠涛永抓获并进行审问的时候,鞠涛永非但没有任何悔改之意,更是道出了自己的犯罪动机,原因竟然是因为女子传瑜伽裤接娃,所以在被丈夫杀害。凶手鞠涛永更是愤怒地说道:“穿成这样接孩子要脸吗!”
鞠涛永与妻子小丽虽然是在朋友的介绍下相识,并在进一步接触中发展成为恋人的,但由于小丽家境优越,再加上身为家中唯一一个孩子,深爱着小丽的鞠涛永只好向小丽父母妥协,不愿放弃这段感情的他,选择入赘。
可也正是因为鞠涛永的这一次妥协,让鞠涛永此后一直都没有了话语权。
身为独生女的小丽本身性格就比较强势,自身模样也是上佳,所以即便是与鞠涛永结婚后,日常装扮还是婚前的模样,尤其喜欢将自己婀娜的身姿展现出来。虽然在那个时候并未出现瑜伽裤的说法,但小丽也十分倾向于紧身裤子。
可这对于有些大男子主义的鞠涛永来说,却是一种无法接受的行为。在他固有的观念中,结婚后的女子本就应该相夫教子,更何况在2000年随着孩子的出世后,身为母亲的小丽就更应该端庄贤良一点,于是鞠涛永不止一次强制性的插手小丽的穿搭。
小丽本就极为爱美,尤其是当自己生产完之后又能够将身材快速恢复原貌,看着周围妇女身材肿大的模样,小丽心中十分的骄傲。出于炫耀以及爱美心理,小丽自然不愿将自身优点掩盖。
但考虑到丈夫为两人婚姻做出的牺牲,小丽只好选择退让一步,不再穿着一些超短裙去街上。正当鞠涛永为小丽的改变感到十分满意时,却在看到小丽穿着一条极为修身的瑜伽裤时,心中怒火却油然而生。
修身的瑜伽裤不仅将小丽完全的身材展露在他人视野,更是凸显出了小丽长腿的优势。尤其是当她穿着瑜伽裤去育儿所接娃的时候,看着周围其他男子的眼神有意无意地向小丽的腿瞥去时,无法接受的鞠涛永再次因为妻子的穿着问题与其发生了争执。
从小被娇生惯养的小丽,自然不会选择一次次的妥协,再加上对方本就是入赘到自己家中,随着两人的感情在频繁的争吵中,逐渐被消磨殆尽之后,忍无可忍的小丽直接选择无视鞠涛永所有行为,不仅对他爱答不理,甚至有时还会将他当做家中保姆一样对待。
当初盯着家中压力成为上门女婿,本就已经是最大的牺牲,可现下牺牲却没有换来同等的回报,2001年在一次晚上与妻子发生争吵,并忍不住大喊“穿成这样接孩子要脸吗”之后,看着对方一脸不屑的神情时,结合妻子对自己的态度,认定对方在外定然是有情人的鞠涛永,随着情绪的逐渐积压,一气之下直接掐上了小丽颈部。
当鞠涛永从情绪失控中恢复之后,小丽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彼时的鞠涛永这才感到慌乱,为了毁尸灭迹,鞠涛永连夜将小丽尸首埋在了院中。第二日装作无事发生向岳父谎称小丽外出务工,而他则以女婿的身份,竟心安理得地享受毛家所有的财产。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鞠涛永因为一时冲动,而将小丽活活掐死,案发时身为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鞠涛永本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掐住被害人颈部时本就应该预料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可他仍然希望这一结果的发生。
由于存在明确的杀人动机,并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既定结果,鞠涛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隐瞒真相19年,更是存在从重处罚的情节,不过考虑到小丽的行为同样也对此次矛盾的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所以最终在法院的审理下,判处鞠涛永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婚姻,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妥协,而是两人的相互理解。本案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果鞠涛永不过于执着妻子的穿着,或许也就能避免一桩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