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30日至7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德运水投政府投资项目和财务管理专项巡察。2023年9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德运水投总支部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对巡察反馈意见的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予以公布。
一、政府投资方面
(一)针对“仪陇县日兴镇石垭村至大风乡宝城村管网延伸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项目经办人批评教育并处以警告,已将问题形成原因进行书面说明还原事实。二是组织工程管理培训会议,就仪府发〔2013〕47号文件做解读、剖析,确保公司工程建设人员对规范变更程序了然于心,并严格执行。三是对后续建设工程已配备懂工程技术、懂法律,具有施工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素质的现场管理人员,承担对具体工程变更事项的充分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的第一责任。同时,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做好重大变更事项跟踪检查,确保变更签证内容记录真实和详实。
(二)针对“马柳二期集中供水二期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不规范、项目进度慢、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对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警告。
①履约保证金管理不规范:组织工程管理培训会议,剖析《中国招投标法》履约担保保函板块,解读《仪陇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从思想上紧起来,认识履约保函的意义和重要性;从行动上实起来,按时续期保函,对以后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管理办法实行工程管理,并将项目管理程序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②项目进度慢:马柳二期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一是已对后续项目工程加强沟通协调、优化设计方案、加强人力和物资配备,有力减小可抗及不可抗力因素对工期影响。二是已将项目工期进度作为后续工程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对主观人为原因造成工期滞后的,坚决追究其责任。通过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不断规范工程变更行为,增强责任意识,有效控制工程进度。
③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根据工程管理原则,经大五方会审后,实施、送财评可同时进行。按财政评审要求,马柳二期项目已送取水头部、管道沿线破除及恢复、次氯酸钠设备增量部分,取水头部、次氯酸钠设备初审已出,最终财评报告未出。现正多措并举不断加快财政评审进度。
(三)针对“仪陇县立山集中供水工程二期履约保函到期未续期,进度缓慢、严重超工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对项目负责人批评教育并处以警告,已对问题形成原因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①履约保函到期未续期:组织工程管理培训会议,深度剖析《中国招投标法》履约担保保函板块,从思想上紧起来,认识履约保函的意义和重要性;从行动上实起来,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管理办法实行工程管理,提高业务能力,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办理履约保函,降低履约风险,确保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将项目管理程序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②进度缓慢,严重超工期:该项目现已完工。一是对后续项目工程加强沟通协调、优化设计方案、加强人力和物资配备,有力减小可抗及不可抗力因素对工期影响。二是已将项目工期进度作为后续工程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对主观人为原因造成工期滞后的,坚决追究其责任。通过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不断规范工程变更行为,增强责任意识,有效控制工程进度。
(四)针对“县城江东自来水取水口搬迁工程(EPC模式)进度缓慢、严超工期,履约保函到期未续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对项目负责人批评教育并处以警告,已将问题形成原因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①进度缓慢、严超工期:该项目现已完工。一是对后续项目工程加强沟通协调、优化设计方案、加强人力和物资配备,有力减小可抗及不可抗力因素对工期影响。二是已将项目工期进度作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对主观人为原因造成工期滞后的,坚决追究其责任。通过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不断规范工程变更行为,增强责任意识,有效控制工程进度。
②履约保函到期未续期:组织工程管理培训会议,深度剖析《中国招投标法》履约担保保函板块,从思想上紧起来,对履约保函板块重点关注,认识履约保函的意义和重要性;从行动上实起来,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管理办法实行工程管理,提高业务能力,杜绝未续期事件发生,确保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将项目管理程序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五)针对“供水管网一体化及智慧水务项目违规确定付款方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经办人批评教育并处以警告,已将问题形成原因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二是已组织工程管理相关培训,对本项目违规付款情况在会议上进行剖析,警醒教育,让参会人员引以为戒,严格按照《仪陇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二、财务管理方面
(一)针对“物资采购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经办人批评教育并予以警告,要求其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二是2021年5月8日已对衬塑管道材料按规范程序进行招标,合同期限为3年;三是已修改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物资盘点结果运用实施细则》等制度;四是加大采购审批监管,凡需进行采购的,一律按照相关程序执行;五是对凡是发现擅自违规采购的,严格按政府采购法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二)针对“会议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①会议费资料不全:一是已对经办人批评教育并通报,已将问题形成原因作出书面情况说明。二是已补充完善参会人员花名册和签到表。三是已组织财务管理培训会,对仪陇县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接待费管理办法、培训会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切实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四是现已明确要求财务人员在支付会议费的同时必须建立会议费台账,与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相关内容对应。台账需包含会议名称、分类、与会名单、召开天数,印刷费、住宿费等实际的明细支出,并对照支出标准,注明是否超标。
②超范围开支会议费:一是已对主办会计进行批评教育并处警告,已将2022年1月20日及2021年11月30日超支的1653元会议费进行了追回。二是以文件形式明确责任和奖惩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会议,制定印刷费、培训费、材料费、场租费、餐费、住宿费等人均指导标准。三是各部门联合控制,堵塞漏洞。公司财政部、纪检监察部、行政人事部等部门联合加强对公用经费支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报销费用的职工、干部进行记录,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指标。
(三)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对经办人批评教育并通报。二是已统一规范报账程序,严格落实“谁驾驶谁加油”原则,个人费用由个人报销,并打入个人账户内。三是已对附件不齐、不规范的,超标的予以清退处理。四是完善用车审批流程,按要求填报各类审批单据,严格票据审核支付。五是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严格停在公司规定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