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在2021年7月21日颁布的《运动员,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标准)》中的《射箭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射箭运动员依据竞赛成绩,可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五档标准,其中,射箭项目一级运动员的成绩标准如下:
反曲弓
70米排名赛(72支箭),一级运动员成绩标准为635环-660环(女子),635环-663环(男子)。
60米排名赛(72支箭),一级运动员成绩标准为635环-660环(女子),635环-663环(男子)。
单轮全能(144支箭),一级运动员成绩标准为1300环-1325环(不分男女)。
双轮全能(288支箭),一级运动员成绩标准为2570环以上(不分男女)。
室内18米(60支箭),一级运动员成绩标准为540环-565环(女子),540环-570环(男子)。
复合弓
50米排名赛(72支箭),一级运动员成绩标准为660环-680环(女子),670环-685环(男子)。
室内18米(60支箭),一级运动员成绩标准为550环-580环(女子),575环-590环(男子)。
注:
1.上述成绩均为个人项目成绩。
2.反曲弓60米排名赛成绩限于17岁以下(含17岁)的比赛。
3.反曲弓单轮全能、双轮全能设项应与全国射箭竞赛的轮赛规程设项一致,年龄组别可按照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组分类设定,其它轮赛组别不得授予等级称号
4.上述国际和全国比赛须满足个人项目16人、团体项目8队以上上场比赛,省级和地市级比赛须满足个人项目6人以上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5.团体、混合团体项目名次均指淘汰赛、决赛名次。
6.复合弓项目授予等级称号仅限省级以上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