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汇卡1个月内超10次成被执行人

支付百科 2022-05-30 20:16:30

公司副总参与洗钱被警方通报后,广东汇卡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接连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还新增了多条失信信息。

撰文|张浩东

出品|支付百科

近日,「支付百科」注意到,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汇卡”)新增十余条被执行信息,成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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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仅在4月份,广东汇卡就出现了14条被执行信息,执行标的超过150万元,执行法院均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5月份,广东汇卡有3条被执行信息,而这只是广东汇卡近期的一个缩影。

实际上,自从今年3月份以来,广东汇卡就频繁被列为被执行人,经营状况令人担忧,截至目前,广东汇卡有被执行人记录二十余条,被执行总金额达到了近850万元,并且现在被执行的信息还在源源不断的增加。

广东汇卡的大股东为广州汇卡计算机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去年12月份,广州汇卡计算机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也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达到1700万元。无论是广东汇卡还是其母公司,越来越多的被执行信息也反映出目前或许存在一定的问题,除了接连被列为被执行人外,广东汇卡还因金融借款纠纷被兴业银行告上了法庭。

2020年4月,兴业银行与广东汇卡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广东汇卡借款250万元,用于支付货款,贷款期限为自2020年4月30日至2021年4月29日止,借款到期时广东汇卡应结清剩余本息,一次性全部偿还借款本金。

截止至2021年10月27日,被告广东汇卡公司仍拖欠兴业银行借款本金845372.11元、利息0元、罚息25999.31元、复利269.86元。法院认为,被告广东汇卡未能依约按期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广东汇卡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清偿借款本金845372.11元及罚息、复利,杨毅、刘景杰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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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参与洗钱

作为一家仅持有广东省银行卡收单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广东汇卡之前曾引起了一波市场的关注,其公司副总刘景杰因参与洗钱遭到警方的通报。

根据宜昌市公安局发布的通报,在一起第四方支付平台与持牌支付机构相互勾结,为境外电信诈骗团伙“洗钱”案件中,广东汇卡副总裁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

广东副总裁刘某某向控制“沐融”第四方支付平台的张某某提供3687个商户号,与白某某、尹某某分别控制的“helloepay”“迈虎”第四方支付平台对接,累计非法收付资金超43亿元。

刘某某正是在上述判决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员刘景杰,也是广东汇卡的董事之一,为核心管理人员,而早在2021年8月份,广东汇卡就被控非法经营罪,刘景杰也被控诉。

广东汇卡成立于2010年,2013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为银行卡收单,业务范围为广东省,牌照有效期至2023年1月5日,还有半年时间即将迎来支付牌照的续展。在广东汇卡被控非法经营罪之前,美股上市公司未来金融科技集团曾有意收购广州汇卡计算机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从而持有广东汇卡60%的股份,实现间接控股。去年3月份,未来金融科技集团宣布与广东汇卡母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收购广东汇卡60%的股权,根据协议收购价格为6000万元人民币,并且约定了最终将根据审计及尽职调查结果来确定最终收购价格。然而收购进行的并不顺利,中间出现了一些插曲,在未来金融科技集团宣布收购消息后不久,广东汇卡官方发布声明,称双方只是存在合作意向,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对广东汇卡而言,去年没有将牌照卖出或许对广东汇卡也非常可惜,一方面是自身单一省份的银行卡收单牌照比较有局限性,另一方面如今又麻烦不断,还被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想要再找到新的买家也不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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