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锋执行丨自行变卖皆欢喜善意执行促执结

今日致力推进 2024-08-17 14:27:13

作者|王秋萍

  近期,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法院在坚持司法拍卖优先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变价财产实际情况,是否损害债权人、第三人、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允许被执行人采取自行变卖的方式处置不动产等标的额较大或者情况复杂的财产,并将所得款项用于履行判决,抵偿债务。从“司法拍卖”到“当事人卖”,提高变现率促进善意履行,切实以执行工作“擦亮”营商环境法治底色。

  陈某某等45人申请执行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涉及工资、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共927789.06元。执行立案后,执行局依法查封了该公司的装载机、钢管等动产,准备进行司法拍卖。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向前锋区法院执行局递交了自行变卖申请,而后执行法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关联性比对,并就虚假作出意思表示、逃避躲避执行的法律后果进行了告知。同时,也就相关法律问题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了释明,并征得了申请执行人同意。

  在前锋区法院的监督下,被执行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顺利地完成了财产的变卖。最终,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通过自行变卖财产和借款的方式凑齐了九十余万元,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本案的成功执结,既最大限度实现了财产的价值,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节约了司法资源,维护了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前锋区法院将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探索创新,有效促进涉案资产快速妥善处置变现,努力实现双方当事人及法院执行工作的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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